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2
招标代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公开招标][施工]第八师某单位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第八师某单位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某单位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1250222)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5] 16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150团
3.工程规模:新建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 2800平方米。配套建设成品门卫室、室外管网、场地硬化、停车场、道路、消防设施、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1250222001001 | 第八师某单位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招标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施工范围包括:第八师某单位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 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20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体。3.2 资质要求3.2.1 投标人须为:1.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设计负责人的资格: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以上人员分别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时间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或有效的劳务合同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证明材料)。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经验。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书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等主要页;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业绩均可。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2024 年度审计,则“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若成立不足3 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 构审计。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6.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7.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3 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0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ttf)上传到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指定位置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11时00分2.开标地点: 第八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93-2015570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石河子市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铭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石河子市 | 地 址: | 石河子市开发区大学科技园B座 | |||||
联 系 人: | 李哲斌 | 联 系 人: | 郑海峰 | |||||
电 话: | 15909939888 | 电 话: | 17590395025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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