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邢台市襄都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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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870003595001G01 | ||||||||||||||||||||||||||||||||||||||||||||||
招标内容: | |||||||||||||||||||||||||||||||||||||||||||||||
邢台市襄都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襄都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已由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襄都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襄审发[2023]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襄都区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襄都区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新华北路消防站正规化建设提升改造工程;2.1.2建设地点:邢台市襄都区;2.1.3工期: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3 00:00至2025-04-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取双盲的评标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襄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302533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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