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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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4005025001357001001A01 | ||||||||||||||||||||||||||||||||||||||||||||||
招标内容: | |||||||||||||||||||||||||||||||||||||||||||||||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大发改【2024】6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616.2万元,其中勘察估算价:17.02万元;设计估算价:151.22万元;建安工程估算价6447.9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西门外大街(平安大街至府西街)1557.906m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大名县主城区。2.1.2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55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2.1.3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勘察、施工、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3 00:00至2025-04-08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3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向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高文敬,联系电话:173310167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0-6570021 电子邮箱:dmzbb002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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