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

地区:河北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3
招标公告名称: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4005025001357001001A01
招标内容: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大发改【2024】6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616.2万元,其中勘察估算价:17.02万元;设计估算价:151.22万元;建安工程估算价6447.9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西门外大街(平安大街至府西街)1557.906m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大名县主城区。2.1.2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255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2.1.3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616.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 承接过/完成过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仅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03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同时兼任,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5、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勘察、施工、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3 00:002025-04-08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3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向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高文敬,联系电话:173310167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0-6570021

电子邮箱:dmzbb002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4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劭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名县北京路西段路北 地址: 邯郸市邯山区义商银座2315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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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刘俊

联系人: 高文敬
电话:

0310-6566080

电话: 1733101678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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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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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7987966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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