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SJ-GC-20250402-01-01/02/03
2.2项目名称:2025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市区及周边区域。
2.4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改造洼子街小区等居民共有庭院管道42607米,改造五马小区等居民共有立管175240米,改造北上高家园等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调压器设施18台,加装惠丰园等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燃气立管安全阀门3010套。具体各标段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480日历天,完工日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共划分三标段,分别是:
2025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2025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2025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362.58228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77.165187万元;第二标段:450.255713万元;第三标段:435.161386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公告时间:2025年4月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245号
联系人:王文
电话:0538-6269217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1号中天大厦三楼
联系人:陈绪静
电话:0538-6237708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5331293
8.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绪静 联系方式:0538-623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