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度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监理项目;
2.2交易中心项目编号:SJ-GC-20250402-02-01
2.3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区及周边地区;
2.4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改造洼子街小区等居民共有庭院管道42607米,改造五马小区等居民共有立管175240米,改造北上高家园等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调压器设施18台,加装惠丰园等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燃气立管安全阀门3010套;
2.5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
2.8监理最高限价:43.2万元,监理费费率:1.8%;
2.9服务期限:480日历天,完工日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2025年4月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245号
联系人:王文
电话:0538-6269217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1号中天大厦三楼
联系人:陈绪静
电话:0538-6237708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5331293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绪静 联系方式:0538-6237708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