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清洁取暖节能改造项目(二期)施工1-3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清洁取暖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已由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固审批(投资)(2025)29号文件《关于批准北方清洁取暖节能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从《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4号)下达的资金中安排本项目1049.531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66.832万元、原州区财政配套资金282.967万元,招标人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彩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对固原市第四中学综合楼、固原市第五中学1号宿舍楼、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教学楼、固原市实验小学1号教学楼、原州区第七小学七彩楼等21栋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8713.26平方米。具体为:1.固原市第四中学:综合楼建筑面积2383.81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380.73平方米、屋面798平方米;南教学楼建筑面积3352.8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788.58平方米、屋面1107平方米;北教学楼建筑面积3352.8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788.58平方米、屋面1107平方米;实验楼建筑面积4401.52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686.28平方米、屋面1591平方米;男生宿舍楼建筑面积2599.38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390.93平方米、屋面875平方米;女生宿舍楼建筑面积2599.38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390.93平方米、屋面875平方米;2.固原市第五中学:1号宿舍楼建筑面积2986.12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514.56平方米、屋面713平方米:2号宿舍楼建筑面积2986.12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514.56平方米、屋面713平方米;2号教学楼建筑面积1691.34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329.16平方米、屋面571.5平方米;3号教学楼建筑面积1691.34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329.16平方米、屋面571.5平方米:综合楼、实验建筑面积4381.2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551.97平方米、屋面1228.2平方米: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667.6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171.29平方米屋面356平方米。3.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教学楼建筑面积6225.42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848.61平方米、屋面1229.8平方米;1号实验楼建筑面积2513.16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322.56平方米、屋面798.2平方米;2号实验楼建筑面积3451.96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 499.43 平方米、屋面 802平方米。 4.固原市实验小学:1号教学楼建筑面积1573.08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617.53平方米、屋面534平方米;2号教学楼建筑面积1573.08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617.53平方米、屋面534平方米:4号教学楼建筑面积1666.5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617.53平方米、屋面575 平方米;综合建筑面积3669.1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 801.46 平方米、屋面 925.5 平方米。5.原州区第七小学:七彩楼建筑面积 1760.1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361.8平方米、屋面636.6平方米;七星楼建筑面积 2187.45平方米,节能改造外窗373.2平方米、屋面544.34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固原市市区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其中,施工五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固原市第四中学办公楼、固原市第四中学北教学楼、固原市第四中学南教学楼;
施工二标段:固原市第四中学实验楼、固原市第四中学男生宿舍楼、固原市第四中学女生宿舍楼;
施工三标段:固原市第五中学1号宿舍楼、固原市第五中学2号宿舍楼、固原市第五中学2号教学楼、固原市第五中学3号教学楼、固原市第五中学办公、实验楼、固原市第五中学活动中心;
施工四标段: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教学楼、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实验楼、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2号实验楼、原州区第七小学七彩楼、原州区第七小学七星楼;
施工五标段:固原市实验小学1号教学楼、固原市实验小学2号教学楼、固原市实验小学4号教学楼、固原市实验小学办公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1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彩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学院路南100米民生大厦17楼 地 址: 安康花苑C区30-2-502
邮 编: 756000 邮 编: 756000
联 系 人: 崔鹏 联 系 人: 刘峰
电 话: 18195247774 电 话: 13369543859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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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