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黑河润电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地区:甘肃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3
项目业主
甘肃黑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甘肃黑河润电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类型 能源 项目编号 YLX20250402-094
招标人 甘肃黑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监督机构 中共甘肃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纪检监察部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中共甘肃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纪检监察部
是否重大项目 0 项目概算(万元) 41000.000000
是否远程异地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内容与范围 2.4 招标范围:本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造,投标方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4.1 工程建设手续及证照办理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林业、国土、规划、施工许可、环保、水保、消防、质量监督、并网手续、与国道、省道平交道口手续办理等,均由投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手续办理节点满足甘肃黑河润电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政府开工许可要求。2.4.2 永久征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110千伏升压站及配套储能)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临时租地(施工道路、吊装平台、临时建筑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永久租地(进出场道路、检修道路、场内集电线路、110千伏送出线路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植被恢复费、迁坟补偿费、草地补偿费等。所有征租地手续办理及地方关系协调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自行解决与地方关系的协调问题,满足工程建设进度需要。2.4.3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包括110kV升压站及配套储能、送出线路)微观选址、地质勘探、购买用于设计所需的水文气象资料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满足工程要求的其他勘察、设计和服务。2.4.4 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及配套储能、送出线路所有设备及材料、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锚栓、35kV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电缆、光缆、塔材、金具、导线、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站用及备用电源、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的采购、运输和技术服务等。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品牌和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当地电网要求,须经招标人审定确认,主要配供选型按照附件1-5规范项目主要辅助设备、关键材料制造商执行。2.4.5 工程施工风电场内主体工程(场内外道路改扩建、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吊装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风机及箱变基础接地、塔筒及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变安装等工程)、备用电源、集电线路工程、110kV升压站及配套储能、送出线路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植被恢复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试验和调试等。2.4.6 建设期工程保险投标人应为本工程(含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其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施工用机械设备、车辆购买并保持按照电力工程建设良好的惯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购买的保险(含风电场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保险等),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设计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机械损坏险等。2.4.7 验收及服务组织水保、环保、土地复垦、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质监、并网验收、并网手续办理、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涉网试验(含储能)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2.4.8 投标人负责对侧33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接入协调并承担分摊费用。2.4.9 其他本标段作为EPC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标段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上述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之《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及要求》的相关内容。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E6200000600054570001001 41000.000000万元 施工

标段名称:

E6200000600054570001001甘肃黑河润电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8-12620000224333349J-20250402-097669-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能力。3.2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三级及以上。3.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容量50MW及以上)主体工程已完工业绩(单个合同内至少同时包含有风机基础工程及风机安装工程),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内容、双方的签字盖章页、完工证明),不能证明项目容量、合同金额、合同范围、是否竣工验收的认定为无效业绩。3.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为依据附在投标文件中);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具有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项目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3.7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承建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项目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3.8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3.10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标段内容: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按装机容量的15%、4小时配置储能,储能装置容量15MW/60MWh,在110kV升压站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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