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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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平凉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
采购单位 | 平凉市大数据中心 | 交易编号 | 2025-01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苏 娜 | 联系电话 | 1779333952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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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4-03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4-07 14: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4-07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4-0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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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凉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001 | 2025-015 | 服务类 | 30000.0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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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平凉市康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凉市大数据中心的委托,对平凉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015
2.项目名称:平凉市政府集约化网站平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3.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商用密码方案设计。
4.招标控制价:3万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3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7日14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报名,按照申请人资格要求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4时00分,响应文件上传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束后,择优推荐不少于三家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3.竞价时间: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至2025年4月7日17时00分参加在线竞价。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下载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根据企业自身实力采取自主报价形式。),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参与竞标的各投标人,请将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响应文件及报价清单 (纸质版1份,电子U盘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平凉市大数据中心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41号
联系人:苏 娜
联系电话:0933-8229755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市康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西门坡157号2层207室
联 系人:史 玲
电 话:1819333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