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清东陵定陵油饰彩画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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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6632006002 | ||||||||||||||||||||||||||||||||||||||||||||||
招标内容: | |||||||||||||||||||||||||||||||||||||||||||||||
清东陵定陵油饰彩画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东陵定陵油饰彩画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24】19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东陵文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清东陵文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清东陵定陵现存古建筑油饰彩画现状勘察及油饰彩画保护修缮工作。2 建设地点:河北省遵化市清东陵。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4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7 09:00至2025-04-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根据(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省内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本项目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进行评审。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坤冀工程管理(唐山)有限公司,联系人:唐鑫,联系电话:0315-6620656。七、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清东陵文物管理处 电话:0315-6944467 电子邮箱:/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坤冀工程管理(唐山)有限公司,联系人:唐鑫,联系电话:0315-662065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东陵文物管理处 电话:0315-6944467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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