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盐田清盐
出矿、成品氯化钾散料测量等勘测技术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盐田清盐出矿、成品氯化钾散料测量等勘测技术服务业务已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2 采购范围及内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各生产单位盐田清盐出矿、成品氯化钾散料测量等勘测技术服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要求。
2.3 服务期:1年
2.4最高投标限价:34.58356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捌佰叁拾伍元陆角)
2.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供应商还需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具有工程测量专业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3.3、本次询比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3.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询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截止时间前5天内)。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03室(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报名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采用线上报名的,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1193586138@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19开标大厅(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自姣
电话:13909791695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联系人:付静芸、贾雪滢
邮编:810001
电话:0971-6157379
传真:0971-6157379
2025年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