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松庭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工程检测)项目澄清答疑及变更公告(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云上松庭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工程检测)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已有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提出问题,针对已收到的提问,现作出答复及变更: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不良行为(扣分制): 1、“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365 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投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违反了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的“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自公布发文之日起180天,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自公布发文之日起720天”。
答:现将该项评分注释部分变更为为:“1无不良行为记录和不合格项目的,提交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合格项目承诺函即可。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自公布发文之日起180天,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自公布发文之日起720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投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分有效期为365天,自评价结果生效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问题二:2、“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不合格企业扣分有效期为 365 天”违反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附件2规定的“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不合格企业”信息使用期限为“自评价结果生效之日起2年,有效期内企业考评结果发生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信息使用期限为“自评价结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3个月”。 请问招标文件以上条件设定为何不参照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定,无任何依据得设置为“扣分有效期为365 天”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按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定。
答:《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附件2规定的“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不合格企业”信息使用期限为“自评价结果生效之日起2年,有效期内企业考评结果发生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信息使用期限为“自评价结果生效之日起有效期3个月”。此处的“2年”、“3个月”均为信用评价信息采集要求及使用期限,其结果应用于信用评价系统,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扣分有效期设置无关,“扣分有效期为365天”与评标办法中“其他评分因素”中的“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或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加分有效期365天为对等设置,该条款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中无具体规定,设置符合示范文本要求。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本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