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勘察,设计,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3
建始县历史遗留土法炼磺废渣堆场风险管控和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JS-202504QT-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历史遗留土法炼磺废渣堆场风险管控和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24】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始县业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业州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场地内建设一般II类固体废物处置场对建始县历史遗留土法炼磺废渣堆场进行整治,占地面积约为120000m2。主要包括废渣整理工程、挡土墙工程、渗滤液收集工程、截排水工程、封场工程、监测井和取土场生态恢复等。具体内容如下:(1)废渣整理工程:安全整治约1071790m3遗留废渣,清挖转运废渣约110000m3,放坡整形面积约为120000m2。(2)挡土墙工程:在废渣东侧坡脚修建长750m,高3m的浆砌石挡土墙。(3)渗滤液收集工程:设置长750m的渗滤液收集管,长24m的渗滤液导排管,建设尺寸为L=5m,B=5m,H=4m的渗滤液收集池。(4)渗滤液处置工程:设置长750m的渗滤液导排及处置工艺单元,包括调节池、混凝沉淀池、芬顿系统、沉淀池、污泥浓缩池、过滤系统和回用水池。(5)截排水工程:修建长约2250m的1.0m×0.8m浆砌石环场截洪沟,长约5400m的0.3m×0.3m砖砌坡面排水沟。(6)封场工程:封场面积约120000m2,封场铺设无纺布、1.5mmHDPE 防渗膜、30cm厚粘土、20cm厚种植土,并通过播撒草籽进行绿化。(7)监测井:沿处置场周边设置3口监测井。(8)取土场生态恢复:对取土场进行生态恢复,面积约为 30000m2。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在拟建规模、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对本项目进行详勘、设计、采购、施工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的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包括含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等;采购、施工按中标单位中标后深化设计并经过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进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详勘、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采购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事项的工程总承包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20 合同估算价:38936820.50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投资概算金额为3893.68205万元(包含工程勘察费23万元+工程设计费61.44万元+建安费3809.24205万元),后期实施过程中不得突破建始县财政评审核定的限额。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费费率+设计费费率+建安费费率”三控方式设置控制价,各项目费用的计算依据及费率要求如下:勘察费(费率)、设计费(费率)及建安费(费率)的最高限价为100%(最终以建始县财政评审核定的金额为标准),投标人进行费率报价;注:1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2本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及建安费最终以建始县财政评审核定后的金额为依据,财政评审确认的金额乘以中标费率作为结算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3资质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个水污染治理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水生态修复或黑臭水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公告截图及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中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3.1.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同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设计方成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4)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施工现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即具备 C3 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1人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6)投标人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量员须为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1.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1.5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3.1.7其他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无不良记录;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https://www.hbggzyfwpt.cn/)上传事前信用承诺书。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投标文件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04日至2025年04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s.eszggzy.cn/js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4月03日 | |||||||||||||||||||||||
备注: |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