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石油化工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3
化工研究院科研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202521110090932531发布日期:2025-04-03
项目名称
化工研究院科研实验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20252111009093253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959.8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包括翻建部分和改造部分。翻建部分:将原物资采购公司业务大厅东侧平房翻建为科研实验室,包括配电室、气瓶间和实验室。建筑为单层,层高5.75m,总建筑面积541.8m2。该实验室分为两个区,北侧科研实验室(一)作为台上实验区,南侧科研实验室(二)作为落地实验区。改造部分:将原物资采购公司办公楼厢楼一层房间改造成辅助功能区,包括设备间、消防控制室、雨淋阀室、试剂间、空调新风机房等,建筑面积240.38m2。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化工研究院科研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20252111009093253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并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安装且子项目包含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验收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总建筑面积约782.18m2,其中翻建部分建筑面积541.8m2,改造部分建筑面积240.38m2。(1)翻建工程利用拆除原业务大厅东侧平房所在位置,翻建科研实验室、配电室、气瓶间,单层,总建筑面积为541.8m2,科研实验室建筑高度为5.75m,配电室及气瓶间建筑高度为3.75m。(2)改建工程包括辅助功能间改建。将原物资采购公司办公楼厢楼一层房间改造成辅助功能间(包括设备间、试剂间、消防控制室、消防报警阀室、空调机房等),层高3.0m,建筑面积240.38m2。包含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管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
投标保证金
8.5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5-06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1-20
标段(包)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拟派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并无在建工程,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近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一般(含)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经历、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未担任其他工程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相应资质的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合同估算价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4-03 23:59至2025-04-11 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24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5-04-24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投标活动。1.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1.4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以现场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验为准。2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投标人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提供https://jzsc.mohurd.gov.cn/home?lailu=www.anzun.net) 截图。 (2)本次招标不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验收。(4)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800万元以上与本项目类似功能用途的实验室EPC业绩或1项已完成的800万元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或配套公辅项目EPC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盖章页、日期页)。注:招标公告代理机构联系人为孙阳阳、史颖,代理机构邮箱为sunyangyang@cntcitc.com.cn。以此为准。
监督部门
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17604272727
招标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联系人
何佳铄
电话
18842724042
邮箱
1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人
史颖
电话
16604275211
邮箱
mahaonan915@cntcitc.com.cn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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