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河等11条河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方案阶段勘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6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粮河等11条河流治理工程已纳入《黑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黑水发〔2024〕96号),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方案阶段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运粮河等11条河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方案阶段勘测
2.2项目地点:
(1)运粮河治理工程:道里区、南岗区、双城区
(2)少陵河治理工程:木兰县、巴彦县、呼兰区
(3)东亮珠河治理工程:尚志市、方正县、延寿县
(4)黄泥河治理工程:延寿县、尚志市
(5)大泥河治理工程:五常市、尚志市
(6)裤衩河治理工程:双城区、道里区
(7)冲河治理工程:尚志市、五常市
(8)苇沙河治理工程:尚志市、五常市
(9)漂河治理工程:巴彦县、呼兰区
(10)柳树河治理工程:延寿县、方正县
(11)驿马河治理工程:尚志市、延寿县
2.3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1)运粮河治理工程:新建护坡护岸26.27公里,清淤疏浚21.45公里、20.47万立方米,新建穿堤建筑物1处。
(2)少陵河治理工程:新建堤防6.78公里,新建护坡护岸33.9公里,新建穿堤建筑物6处。
(3)东亮珠河治理工程:新建护坡护岸54.16公里。
(4)黄泥河治理工程:新建护坡护岸26.56公里。
(5)大泥河治理工程:新建堤防10.60公里,新建护坡护岸43公里,新建穿堤建筑物4处。
(6)裤衩河治理工程:修筑护岸,拆除重建桥梁一处。修筑护岸长度:左岸5.275km、右岸5.635km,共计10.91km;道里区治理河长0.56km(与双城区重叠段),新建护岸410.2m。
(7)冲河治理工程:新建护岸7处,总长度9km。
(8)苇沙河治理工程:苇沙河有防洪任务河长45.09km,其中苇沙河尚志市段长12.842km,五常市苇沙河小山子镇段长32.25km;需治理河长45.09km,其中苇沙河尚志市段长12.842km,五常市苇沙河小山子镇段长32.25km。大石头河有防洪任务河长19.403km,需治理河长19.403km。
(9)漂河治理工程:本工程规划堤防2段总长1.45km,规划新建护岸45段,总长16.2km,规划新建排水建筑物3座。
(10)柳树河治理工程:柳树河治理范围为关门山水库下游及太安乡上游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为32.12km。
(11)驿马河治理工程:
1延寿县初步拟定新建护岸14段,总长6.242km。
2尚志市初步拟定新建护岸11段,总长6.797km。
最终项目建设规模以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工作结束止,其中,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实施方案成果文件送审稿。
2.5招标范围:运粮河等11条河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方案阶段勘测,包括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实施方案阶段勘测等技术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应阶段报批报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并达到相应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测量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4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3日16时00分至2025年4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手册。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水务局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自兴街2号
联系人:闫秀丽、李莉
电话:0451-511936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瑞、温智伟
电话:0451-82375252
电子邮件:226541938@qq.com
日期:2025年4月3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