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捷胜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

地区:广东 汕尾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绿化,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3
项目业主
汕尾市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312-441502-04-01-386292
投资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捷胜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捷胜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汕尾市城区捷胜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

水利部珠江委纵向帮扶统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1.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9km2,其中封禁管护治理面积25.29km2,设置封禁碑牌加强对林草植被的保护,共设置封禁碑牌20座;2.综合治理区:生态沟渠治理3.94km,田间道布设0.74km,增设垃圾防护棚15处,水土保持宣传牌10座;3.生态修复区:治理河道长度5.52km,其中清杂疏浚河长5.52km,新建护岸1.68km,增设2处下河步级及2处亲水平台,方便周边群众取水,新建3处生态节点,河道绿化美化8658m2。(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施工范围包项目的交通疏解、土建、配套建设施工、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竣工备案等。最高投标限价:7615058.28元;
工期(交货期)

计划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7615058.28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包括:

2.1、拟派项目经理1名:应当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1.1、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2.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职称证书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以上人员对应的资格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和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严重亏损或冻结状态),提供企业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 04月 04日00时 0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4月 24日 10时 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04月 24日 10时 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开标时间2025年 04月 24日 10时 0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K204D100(318))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招标人汕尾市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通港路区直机关办公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吴伯荣联系电话0660-32055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庄海航联系电话0660-3210918
招标监督机构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电话

0660-320550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 ,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8、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提供5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须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版的 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以及封面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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