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109-440784-04-01-66384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及应急收集池工程(第一期) | ||
标段(包)名称 | 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及应急收集池工程(第一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鹤山市龙口镇。 | ||
资金来源 |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外,其余由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外,其余由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规模:本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2500m³/d,二、三期共7500m³/d,本项目为第一期工程。项目拟建设粗格栅、提升泵房、深度处理池、液氧站预处理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除臭装置、生化池、二沉池、仓库、辅助消毒设备间、加药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活性炭吸附池等污水处理建(构)筑物,配套建设风机房、配电房、综合楼、门卫室等建(构)筑物;建设一座应急收集池,有效容积约6000m³;配套建设园区内道路、绿化等。 | ||
招标内容 | 主要包括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及应急收集池工程(第一期)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
工期(交货期) | 341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61402570.7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及应急收集池工程(第一期)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如下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方提供)要求: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委派本工程的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获取招标文件。(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6)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8)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江建〔2023〕7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需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 GDCA 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 CA 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4-03 08: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11 17: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25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4-25 09:30:00 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0-826999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健勇 | 联系电话 | 13702711882 |
招标监督机构 |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0-8965861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