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0803-04-01-28708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国航油集团南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基地项目一期改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航油集团南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基地项目一期改建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中国航油集团南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基地项目一期改建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街道石化路3号(广东湛江临港工业园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库区总平面、道路竖向;改建工程含11万立方米库容(4*20000m³成品油/化工品罐、2*15000m³化学品罐组)及配套工程、新增装卸车设施。 | ||
招标内容 | 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需提供安全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节能报告、概算、HAZOP分析报告、总工艺流程图、单线图等配套的图纸资料;需要配合熟悉湛江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图纸,配合湛江基地项目与二期改建工程设计对接。设计单位必须研究一期已完成的罐组与一期改建工程的管线连通问题,一期改建工程的成品油罐组尽量与一期312罐组共用泵棚。 | ||
工期(交货期) | 365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200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同时具备2、3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政府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批复的时间或所设计项目竣(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完成以下设计业绩: 投标人承接过 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含)的含有石油化工类储运设施的设计业绩。 注:具体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登记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选择对应招标项目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成功后,将汇款凭证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bdlb@gdveren.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经电话联系招标代理确认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公司简称+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茂名市分行官渡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690 4120 5996 6689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4-03 17: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21 16: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25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04-25 09:3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中国航油集团南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石化路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9-269066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6号大院1、2、3号第4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文杰 | 联系电话 | 0668-3990185 |
招标监督机构 |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9-3127136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 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