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含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Z2503151-2024ND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现就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含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兹邀请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含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实施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含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划分如下:
标段号 | 标段 名称 | 标段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第1标段 | 兰州、白银、定西 | 负责实施兰州、白银、定西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含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43.0952万元 | 注:供应商最多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当供应商同时在两个标段排名第一名时,按照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以此类推。 |
第2标段 | 庆阳、平凉 | 负责实施庆阳、平凉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含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39.6700万元 | |
第3标段 | 天水、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 | 负责实施天水、武威、张掖、酒泉、嘉峪关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含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47.0665万元 | |
第4标段 | 甘南、临夏 | 负责实施甘南、临夏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含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35.9814万元 | |
第5标段 | 陇南 | 负责实施陇南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含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98.1725万元 | |
第6标段 | 陇南暴雨洪涝灾害国道212线岭峰至罐子沟段水毁修复工程(二期) | 负责实施陇南暴雨洪涝灾害国道212线岭峰至罐子沟段水毁修复工程(二期)(岭峰至罐子沟段K279+191-K691+347)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含金昌公路发展中心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50.4849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60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履约记录及财务状况;
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必须为造价咨询单位,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提供(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的相关材料;
4.独立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成员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述人员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202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整体近5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时具备一个类似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类项目业绩、一个绩效评价类项目业绩、一个类似公路工程造价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时具备一个类似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类项目业绩及绩效评价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拟派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个类似公路工程造价类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截图);
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4日00:00:00至2025年04月12日00:00:00,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4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确认、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43号
联系电话:0931-842720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0931-2909719
电子邮件:496207732@qq.com
银行户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0104 1012 2000 1302 31
开户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开户行行号∶3148 2100 8010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