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1502-04-01-823997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市粮食储备仓库(二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粮食储备仓库(二期)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市粮食储备仓库(二期)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城区捷胜镇市124县道西北侧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市城区捷胜镇市124县道西北侧,项目用地35898.02m2(53.85亩),总建筑面积57781.75m2,自然层建筑总面积30062.17m2。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仓及大米成品库1座,自然层建筑面积15438.45m2,其中大米成品储备仓容6600吨,物资库和成品大米库自然层建筑面积各7719.23m2。建设1.2万吨原粮收纳立筒仓(以稻谷计),自然层建筑面积1357.16m2,及配套工作塔、MCC室和卸粮棚,其中工作塔、MCC室自然层建筑面积769.48m2,卸粮棚自然层建筑面积422.17m2。建设稻壳仓自然层建筑面积157.08m2。建设大米车间1座,自然层建筑面积8917.52m2。建设粮食平房仓总仓容1.642万吨(以小麦计),自然层建筑面积3000.31m2。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548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114317248.07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不同专业的按建筑工程专业计,但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程项目) 3、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5、省外进粤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gdcic.net)”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7.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8、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9、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3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注:拟派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 04月 04日 00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04月 24日 10时 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04月 24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04月 24日 10时 0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K205D100(322)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
招标人 | 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区通航路(霞洋客运站对面)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秋明 | 联系电话 | 0660-33156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庄海航 | 联系电话 | 0660-3210918 | |
招标监督机构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33330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 ,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8、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提供5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须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版的 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以及封面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