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_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

地区:广东 广州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3
项目业主
广州聚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0-440103-04-01-483892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仁厚直街26号(原花城玻璃厂地块)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仁厚直街26号(原花城玻璃厂地块)。项目包括A41地块,总用地面积18654m2,总建筑面积约121568m2,容积率4.80,建筑限高150m,总计容面积89538m2,包括住宅82002m2,商办5000m2,非独立占地公服配套2536m2(工程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280日历天
招标内容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建设工程,以及联通本地块的人行天桥(不包含市政天桥)、地铁联通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点附属的地下空间及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包括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2)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水、室内排水、室内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安装、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等;(3)园区配套工程:包括小区给排水工程、小区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工程、小区道路工程、小区绿化及园建工程、小区围墙(包括组团围墙)工程及小区附近租用土地的大配套环境工程等;(4)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包括勘察工程、管线摸排与迁改工程、树木保护工程等。(5)项目用地范围内甲方委托的其他工程。监理服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维护保修阶段(含结算审核)。具体服务内容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监理人接到委托人进场通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维护保修阶段(含结算审核)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26.5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4月3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4日 10时45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4日 10时45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4日 10时45分 开标地点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聚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陇西直街60号之一409房
招标人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20-87300409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工、梁工 联系电话 020-3786075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156189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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