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武安市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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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4005025001360001001A01 | ||||||||||||||||||||||||||||||||||||||||||||||
招标内容: | |||||||||||||||||||||||||||||||||||||||||||||||
武安市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安市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武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武审投备字〔2024〕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安新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安新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武安市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武安市现有已建成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在武安市区内写字楼停车场、重点小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以及西部景区停车场,建设25个停车场点位。2.1.3建设地点:武安市。2.1.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4 00:00至2025-04-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www.bafanghaoda.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www.bafanghaoda.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即评审专家“盲抽”、技术部分“盲评”(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落实“最少招标人代表”制度。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武安新质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孟慧红0310-568829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恩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俊晖0310-55067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武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19061301310 电子邮箱:menghh20201004@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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