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省道SLD4邢汾高速邢台西环连接线K0+000至K17+685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邢台市国道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K383+213至K423+500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邢台市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K330+974至K393+251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地区:河北 邢台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公路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25-04-07
项目业主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名称: 邢台市省道SLD4邢汾高速邢台西环连接线K0+000至K17+685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邢台市国道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K383+213至K423+500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邢台市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K330+974至K393+251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8996001G01
招标内容:

邢台市省道SLD4邢汾高速邢台西环连接线K0+000至K17+685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邢台市国道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K383+213至K423+500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邢台市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K330+974至K393+251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省道SLD4邢汾高速邢台西环连接线K0+000至K17+685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邢台市国道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K383+213至K423+500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邢台市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K330+974至K393+251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邢台市交通运输局[2025]24号、[2025]25号、[2025]2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冀公路【2024】280、【2024】281、【2024】28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境内。2.1.2建设规模:一标段:省道SLD4邢汾高速西环连接线K0+000至K17+685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清除公路两侧飘絮、病虫害严重和老化植物,新植法桐4766株、油松163株、北美海棠187株、紫叶李162株、榆叶梅162株、大花秋葵6480平方米、五叶地锦2240株。二标段:国道G107京深线K383+213至K423+500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一)清除公路两侧飘絮、病虫害严重和老化苗木,新植法桐 4816株、白蜡3744株、望都塔桧7456株、油松1275株、丁香986 株、金叶槐1264株、西府海棠1270株。(二)清除中央分隔带枯死苗木,新植桧柏球168株、红花紫薇168株、马蔺3508平方米、胶东卫矛396平方米、三七景天10948平方米、龙柏4074平方米。三标段:国道G106京广线K330+974至 K393+251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一)K330+974至K344+859段,长13.885公里,实施绿化里程9.285公里,清除公路两侧飘絮、病虫害严重和老化苗木,新植白蜡3342株、望都塔桧880株、红花木槿880株;清除中央分隔带枯死苗木,新植龙柏2322平方米、马蔺7848平方米。(二)K350+000至K366+900段,长16.9公里,实施绿化里程13.891公里,清除公路两侧飘絮、病虫害严重和老化苗木,新植国槐5216株、望都塔桧1370株、西府海棠1370株;清除中央分隔带枯死苗木,新植龙柏3228平方米,补植三七景天1039平方米,新植望都塔桧714株。(三)K366+900至K393+251段,长26.351公里,实施绿化里程19.151公里,清除两侧飘絮、病虫害严重和老化苗木,新植法桐6665株、望都塔桧1752株、金叶槐1752株;清除中央分隔带枯 死苗木,新植龙柏1252平方米,补植三七景天380平方米,马蔺4308平方米,新植望都塔桧270株。2.1.3计划工期:4个月(预计实施时间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日期起计算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3个施工标段。一标段:邢台市省道SLD4邢汾高速邢台西环连接线K0+000至K17+685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邢台市国道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K383+213至K423+500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三标段:邢台市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K330+974至K393+251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其中至少 有一家是小微企业。如单独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7 00:002025-04-14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实现评审专家“盲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联系人:赵治国,受理电话:0319-3898211);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闫鑫,受理电话:0319-368886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2139583

电子邮箱:xtjtjj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邢台市国道G107北京至香港公路K383+213至K423+500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3000
邢台市省道SLD4邢汾高速邢台西环连接线K0+000至K17+685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3000
邢台市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K330+974至K393+251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三标段)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4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平安路75号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邮编:

054001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赵治国

联系人: 闫鑫
电话:

0319-3898211

电话: 0319-368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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