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润州山路及风车山路道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S2024041226 | 项目名称 | 润州山路及风车山路道路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S2024041226003002 | 标段名称 | 2025-2026年度市干道办前期工作勘测服务招标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2025-2026年度市干道办前期工作勘测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的2025-2026年度市干道办前期工作勘测服务招标已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镇江市创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 2.项目规模:2025-2026年度由市干道办承建或集中组织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勘测、施工监测、竣工测绘等,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具体按实际发生的项目规模为准 3.工期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各单项工程的规模,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勘测任务并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三、招标内容如下: 由市干道办承建或集中组织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勘测、施工监测(沉降、位移、变形等),竣工测绘(含综合管线) 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2名 本工程为预选招标项目,不确定工程的工作量大小及规模,具体工作内容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进行分配。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同时备以下条件: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2.拟选派本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方案40分,商务标20分,投标报价分值40分。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方案40分,商务标20分,投标报价分值4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评标综合得分排名前2的中标候选人分别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则以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一致,则抽签决定。(如同时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二时,参照以上办法执行)如上述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综合得分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本工程为预选招标项目,不确定单项工程的工作量大小,由招标人在中标单位中根据投标人综合能力和服务质量,结合中标的工程量规模适当调整业务量。 A、技术标(满分40分)具体评分如下:
B、商务标得分(满分20分),
C、投标报价评分(满分40分) 本工程投标报价的费用组成包括勘察费用和测量费用,勘测费报价按照《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和《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取费标准计算报价的为勘测收费基价,以勘测收费基价的90%为招标控制价。以勘测收费基价的90%报价的得20分;若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视为缺乏诚意竞争,按废标处理;以勘测收费基价为标准继续优惠,每优惠1%加1分,最多加2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注:小微企业单独参与投标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报价得分。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报价得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10日00:00至2025年 04月14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04月30日9时35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李家大山4区5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京口区东吴路107-3号 联系人:蒋工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1-85482618 电话:13952833123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8058969/88058970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8058960/88058979 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