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汝池河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桑植县汝池河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桑发改审批【2021】1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桑植县上河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申请国家中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桑植县上河溪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桑植县汝池河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桑植县汝池河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桑植县汝池河片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10538.34万元,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2.3.1控源截污工程:生态修复面积约 34500 平方米,新建雨水导沟 9.5 公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2000 亩等。
2.3.2内源治理工程:清淤疏浚 12 万立方米。
2.3.3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绿化岸坡 3.5 公里,河道生态护岸 12 公里等。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从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核、资料备案移交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①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不含施工图设计): (一)方案设计。 (二)初步设计。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行。
②工程测量:地形测量面积约2.045平方千米,河道断面测量约25km。
③工程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④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从项目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施工和竣工阶段的全周期的服务,具体包括:1、估算审核。2、概算及招标清单的编制3、项目预算审核。4、施工过程造价管理 5、项目结算审核。
⑤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1、全过程项目策划,2、计划统筹管理,3、勘察管理,4、设计管理,5、招标采购管理,6、报批报建管理,7、合同管理,8、现场实施管理,9、参建单位管理,10、验收管理。
⑥招标代理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不得将主体以及关键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包含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全过程项目管理)进行分包。(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承担全过程项目管理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3.2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合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0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最新版本,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项目延期或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9.5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13517445428。
11.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