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准噶尔路(西环路——油泉路)
2.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准噶尔路(西环路——油泉路),全长4.3公里。建设内容:道路以及辅助设施,两侧建筑物风貌改造等。(项目占地面积、建设面积等具体内容指标以自然资源局最终审定的数据为准) 更新工程包括:绿化、人行铺装、服务设施(公交站候车亭、车档车架、标识标牌、树池花箱、广告灯箱、机非护栏、移动售卖亭、垃圾箱、设备箱装饰)、建筑外立面(含墙面、店招店牌、公共厕所外立面)。新建工程包括:口袋公园、夜景照明、景观小品。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的经营范围 3.3拟派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一级造价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中相对应的已登记人员。 3.4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3.5投标人应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能力和经验,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最少1项与招标工程类别相同、在建或竣工的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经验)(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工程代建、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三项专业服务)。证明材料为合同,若为在建项目,还可提供建设单位证明。 3.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监理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克拉玛依市目前正在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重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业乱象问题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联系人:邓菲、王勇超(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监督举报电话:0990-6223342。联系人:辛文(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90-624192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