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外市电引入及高低压配电EPC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1)包括10KV电力引入及变配电设计;
(2)高低压柜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变压器及配电线缆安装调试;
(3)10KV电力引入施工(含顶管和线缆敷设)和环网柜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1.3计划工期:本项目要求要求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备案审查,施工要求在监理下达开工令后90天完成外线引入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1.4采购结果执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无争议为止(设计要求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备案审查,施工要求在监理下达开工令后90天完成外线引入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1.5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1.6投资计划金额:405.06万元(不含税)。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本项目拟公布设计不含税金额235800元,设备不含税金额3086400元,施工不含税金额728400元,投标人在不含税金额的基础上分别填报折扣率,并设置折扣率最高上限为100%,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上限,否则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外电施工(地市) | 项 | 1.000 |
包1 | 非省会地市进场交易设计、监理及施工服务等 | 项 | 1.000 |
包1 | 高压交流配电设备 | 个 | 13.000 |
包1 | 低压交流配电设备 | 个 | 21.000 |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指二级、一级、特级)
(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指二级、一级、特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指二级、一级)
(3)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和承试(以上指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4)投标人须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三者之一:
(1)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以上指甲级)资质
(3)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以上指乙级、甲级)资质
备注:①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及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相关要求,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招标公告发出后发布最新资质,以最新资质对应关系要求来认定。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含税累计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类似项目是指: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施工工程项目(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
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仅施工单位提供的业绩予以认可。
相关业绩合同文件要求如下: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证明材料、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投标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2.3 人员要求:
投标人至少应配备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
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以上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备注:
①需提供相应人员的的基本信息表,可包括人员姓名,同时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或电子证书截图)、2022年3月到投标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
②社保证明须为官方查询证明材料,同时须载明官方查询途径或查询方式,如参保证正明查询二维码、各省政务服务网查询授权码、参保地人社部门的社保信息查验平台授权码或验证码、官网查询网址账号及密码等查询必要条件,如未提供查询途径或查询方式,或提供的相关方式无法查询将视为社保证明无效;
③社保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缴纳无效。
2.4制造商与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高低压柜等设备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果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则均不予认可。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本项目高低压柜等设备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2.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及比例;
(2)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制为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高低压柜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资格要求中通用资格审查标准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编入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牵头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须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6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要求,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进行承诺,且承诺提交给甲方的农民工工资交存比例不低于20%。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2.7主体登记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8 关联关系: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图片。
2.9 信誉要求: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核查网站http://www.ccgp.gov.cn)。
2.10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1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9.1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5号
9.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项目负责人:贺智辉、赵林、罗杰、杨德、王勇军、李涛、汤玲
电话:18867271968
邮箱:18867271968@139.com
项目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注:本项目为单轨制无纸化投标,无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编制文件和投标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服务热线400-139-0123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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