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1/17-ZB-001)
一、 招标条件
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西藏昌都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已由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招标人为昌都新能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
2.2.项目规模:
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为牧光互补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场址位于西藏芒康县昂多乡、洛尼乡境内,距芒康县城直线距离约45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 60km,场区多丘陵,整体较为平缓,场址区海拔高程在4200m~4800m 之间,场址区南距G318国道直线距离30km。本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800MW,直流侧容量2112.7392 MWp,拟采用54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组件数量共计 3912480 块;逆变器选用225kW(降额为 210kW)的组串式逆变器,共计 8580台。25年平均年上网电量约355785.5万kWh,平均系统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974.6h。本电站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牧业。
西藏昌都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为牧光互补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场址位于西藏贡觉县拉妥乡境内,距贡觉县城直线距离约60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45km,场区多丘陵,整体较为平缓,场址区海拔高程在4300m~4800m 之间。本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00MW,直流侧容量938.1744 MWp,拟采用54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组件数量共计1737360块;逆变器选用225kW(降额为 210kW)的组串式逆变器,共计3810台。25年平均年上网电量约157633.7万kWh,平均系统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970.2h。本电站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牧业,电站建成后利用金沙江上游水电站送出通道外送。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计划全容量并网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光伏场区总承包按3个标段设置。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Ⅰ标段EPC总承包(简称昂多光伏Ⅰ标段EPC总承包):直流侧装机705MWp范围内光伏阵列区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调试、并网协调、进场道路路面硬化等及为完成本标的临时工程;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Ⅱ标段EPC总承包(简称昂多光伏Ⅱ标段EPC总承包):直流侧装机705MWp范围内光伏阵列区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调试、并网协调等及为完成本标的临时工程;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Ⅲ标段EPC总承包(简称昂多光伏Ⅲ标段EPC总承包):直流侧装机702MWp范围内光伏阵列区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调试、并网协调等及为完成本标的临时工程。
西藏昌都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计划全容量并网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光伏场区总承包按2个标段设置。西藏昌都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Ⅰ标段EPC总承包(简称拉妥光伏Ⅰ标段EPC总承包):直流侧装机417MWp范围内光伏阵列区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调试、并网协调等及为完成本标的临时工程;西藏昌都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Ⅱ标段EPC总承包(简称拉妥光伏Ⅱ标段EPC总承包):直流侧装机521MWp范围内光伏阵列区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调试、并网协调等及为完成本标的临时工程。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1/17-ZB-00101 | 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Ⅰ标段EPC总承包 | 可研规划的光伏场区A90至A280方阵(直流侧容量为705.4776MWp)。(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CHDTDZ111/17-ZB-00102 | 光伏场区Ⅰ标段EPC总承包 | 可研规划的光伏场区#545454至#545454方阵(直流侧容量为417.3768MWp)(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CHDTDZ111/17-ZB-00103 | 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Ⅱ标段EPC总承包 | 可研规划的光伏场区A01至A89方阵及B1至B104方阵(除B72和B78两个方阵)(直流侧容量为705.4776MWp)。(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CHDTDZ111/17-ZB-00104 | 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Ⅲ标段EPC总承包 | 可研规划的光伏区B105至B292及B72和B78两个方阵(直流侧装机701.784MWp)。(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CHDTDZ111/17-ZB-00105 | 光伏场区Ⅱ标段EPC总承包 | 可研规划的光伏场区#545454至#545454方阵(直流侧容量为520.7976MWp)(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昂多光伏Ⅰ标段EPC总承包为电站光伏场区的牵头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牵头工作内容:牵头协调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的整体设计及审查工作;负责光伏场区整体美学设计、对外协调;负责组织整个光伏场区的手续办理、各类验收、质量监督、后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投产、工程创优。本标段工作内容:负责本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消缺;负责本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各类验收、达标投产、项目后评价、创建精品工程、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及完工清场等;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卸货及二次转运;负责本标段临时营地(含业主综合营地及医务室)、施工供电、施工供水、仓库、综合加工厂等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维服务与拆除;负责本标段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实施;负责本标段草皮堆存及表土堆存场规划设计、建设;负责生态环境综合保护示范区的设计、实施;负责本电站公共区域及本标段范围内美学设计的实施;负责项目进场道路路面硬化设计施工;负责与本标段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 工程范围”。
拉妥光伏Ⅰ标段EPC总承包为电站光伏场区的牵头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牵头工作内容:牵头协调西藏昌都贡觉拉妥一期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的整体设计及审查工作;负责光伏场区整体美学设计、对外协调;负责组织整个光伏场区的手续办理、各类验收、质量监督、后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投产、工程创优。本标段工作内容:负责本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消缺;负责本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各类验收、达标投产、项目后评价、创建精品工程、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及完工清场等;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卸货及二次转运;负责本标段临时营地(含业主综合营地及医务室)、施工供电、施工供水、仓库、综合加工厂等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维服务与拆除;负责本标段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实施;负责本标段草皮堆存及表土堆存场规划设计、建设;负责本标段草皮堆存及表土堆存场规划设计、建设,试验区的设计、实施配合;负责本电站公共区域及本标段范围内美学设计的实施;负责与本标段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 工程范围”。
昂多光伏Ⅱ标段EPC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消缺;负责本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各类验收、达标投产、项目后评价、创建精品工程、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及完工清场等;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卸货及二次转运;负责本标段临时营地、施工供电、施工供水、仓库、综合加工厂等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维服务与拆除;负责本标段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实施;负责本标段草皮堆存及表土堆存场规划设计、建设,试验区的设计、实施配合;负责按照牵头标段美学设计成果进行实施;负责其他与本标段相关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 工程范围”。
昂多光伏Ⅲ标段EPC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消缺;负责本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各类验收、达标投产、项目后评价、创建精品工程、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及完工清场等;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卸货及二次转运;负责本标段临时营地,施工供电、施工供水、仓库、综合加工厂等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维服务与拆除;负责本标段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实施;负责本标段草皮堆存及表土堆存场规划设计、建设,示范区及试验区的设计、实施配合;负责按照牵头标段美学设计成果进行实施;负责其他与本标段相关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 工程范围”。
拉妥光伏Ⅱ标段EPC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消缺;负责本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各类验收、达标投产、项目后评价、创建精品工程、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及完工清场等;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卸货及二次转运;负责本标段临时营地、施工供电、施工供水、仓库、综合加工厂等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维服务与拆除;负责本标段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实施;负责本标段草皮堆存及表土堆存场规划设计、建设,试验区的设计、实施配合;负责按照牵头标段美学设计成果进行本标段的实施;负责其他与本标段相关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 工程范围”。
特别提示:本批次招标为昂多、拉妥电站光伏场区5个EPC标段,顺序为昂多光伏I标段EPC总承包、拉妥光伏I标段EPC总承包、昂多光伏Ⅱ标段EPC总承包、昂多光伏Ⅲ标段EPC总承包、拉妥光伏Ⅱ标段EPC总承包,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某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最高,评标委员会按上述标段先后顺序推荐其为其中1个标段的预中标单位,则在后续标段中不推荐为预中标单位,其余标段根据其他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确定预中标单位及备选预中标单位。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Ⅰ标段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成员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分管设计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8.主要人员要求:(3)分管施工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4)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9.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业绩。(含在建项目,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光伏场区Ⅰ标段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成员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分管设计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8.主要人员要求:(3)分管施工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4)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9.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业绩。(含在建项目,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Ⅱ标段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成员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分管设计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8.主要人员要求:(3)分管施工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4)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9.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业绩。(含在建项目,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西藏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Ⅲ标段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成员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分管设计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8.主要人员要求:(3)分管施工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4)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9.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业绩。(含在建项目,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光伏场区Ⅱ标段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成员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批次各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EPC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分管设计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8.主要人员要求:(3)分管施工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4)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9.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且联合体成员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业绩。(含在建项目,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1-19 20:00到2023-02-08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9152、13810767662。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2-20 09:00。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02-20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昌都新能源公司 | 穆红艳 | 028-62356593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昌都新能源公司 | 穆红艳 | 028-62356593 |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都新能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联 系 人:周兴荣
电 话:18623380229
电子邮件:5151952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黄溯
电 话:010-83565871
电子邮件:huangsu@chd.com.cn
招标公司部门邮箱: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2878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