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潮州市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库区部分)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复函)》(潮发改能函〔2019〕3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函〔2020〕8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5%,企业自筹25%;招标人为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潮州港经济区金狮湾远景港区(大埕湾)。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1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含码头等)工程施工结算审查、概算执行分析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8年以来有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接收站或接收站和码头)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接收站或接收站和码头)工程造价咨询(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土建专业造价负责人持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接收站或接收站和码头)工程造价咨询(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土建专业造价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装专业造价负责人持有安装工程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接收站或接收站和码头)工程造价咨询(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安装专业造价负责人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开标
7.其他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龙湾村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业主办公楼;
招标代理机构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