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河东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区2023年高仁乡高仁村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关于下达2023年全区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任务的通知宁农(建)发【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自治区财政资金及区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罗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罗县高仁乡高仁村。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高仁乡高仁村1.42万亩高效节水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有关工作。设计依据:依据法律法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0600-2022))等规程、规范和宁夏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投资标准要求设计。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灌溉排涝)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类似水利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满足全部资质要求的,可以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且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2)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须提供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18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间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间过后,后台将自动关闭,招标文件无法下载。(备注:网上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登记后不得更改。)
5.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4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31日10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罗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罗县 地 址: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邮 编:753400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马工 联 系 人:郭 聪
电 话:0952-6095430 电 话:0951-8530380
宁夏裕昌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