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30352GC00180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人民政府以《关于汤原县垃圾处理场存储垃圾治理工程项目的批复》(汤政函【202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垃圾处理场存储垃圾治理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汤原县工业园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868 万平方米,其中垃圾填埋区面积3.76万平方米,项目挖掘筛选清运生活垃圾总量约39.6万吨,处理渗滤液总量约5.0万吨;
2.4计划工期:2023年03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642天(含设计、施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总投资为152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匹配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2.5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其余人员要求不少于5人,其余人员提供高级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3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17时00分至2023年0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7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招 标 人:汤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汤原县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454-7653378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