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140T/H干熄焦装置双斜道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地区:辽宁 鞍山市
类型
EPC
分类
冶金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7-07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140t/h干熄焦装置双斜道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3-1043

公告发布时间:20237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140t/h干熄焦装置双斜道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140t/h干熄焦装置双斜道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预存室、冷却室不需进行改造,环形风道、斜道区须进行改造,斜道结构由单斜道改为双斜道;干熄炉炉壳:干熄炉壳体尺寸、炉壳及外部钢结构不变,壳体局部如壳体中栓孔及其密封箱等部分按照双斜道结构形式进行重新设计、安装。即从本招标项目设计到交付正常使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为止的全部 EPC 总承包工作内容,同时对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合同、安全、工期、费用等全面负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140t/h干熄焦装置双斜道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须为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5、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冶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9、单位(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77830分到202372516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77日起至2023725日每日830分至160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相关人员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407室获取招标文件。

4、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728930分;

递交方式:沈煤宾馆招待所4楼会议室(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建设北一路3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728930分;

开标地点:沈煤宾馆招待所4楼会议室(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建设北一路37号)。

七、其他

1、招标范围:详见项目规模及招标技术文件。

2、计划工期:2023812日起至20231120日止,共计100日历天。

3、建设地点: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丑家沟村)。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并验收合格。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保证金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纪律和监督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监督部门: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丑家沟村

联系人:李冬冬(业务)、庞健(技术)

电话:1384052163313941993059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联系人:郑重

电话:15041255874

电子邮箱:646601331@qq.com

 

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77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