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册亨县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地区:贵州 毕节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7-18
项目业主
招标代理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中节能册亨县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7-18 21:29:49】

中节能册亨县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册亨县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包)编号:20230701020162330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册亨县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册亨县共享储能项目”)共设置220kV升压站、综合楼及储能电站三个功能区,储能电站以35kV集电线直接接入升压站,储能升压站最终出2回220kV架空线路“π”接至在建双江秧绕220kV升压站~高洛220kV变电站的220kV线路。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工程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安装和施工工作以及运维相关附属设施及工具采购。工程由设备基础施工为工程起点,新建220kV升压站、70MW/140MWh储能电站、综合楼、35kV配电室、二次设备室、“π”接至在建双江秧绕220kV升压站~高洛220kV变电站的220kV线路,新建线路2×2km,导线截面均为1×300mm2,并成功接入高洛220kV变电站为止,具体以贵州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初步设计代替可研意见批复为准。实现所有设备满负荷带电安全稳定运行20天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含初步设计代替可研意见手续办理、线路核准、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通信线路开通办理、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等)。投标单位应在踏勘时重点关注场平和护坡工程量。其他未详细列出但属于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相比以往项目有较大不同,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规定为准。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丫他镇巴金村

九、工期要求:计划并网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前竣工验收。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电力储能系统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2年均盈利不得亏损(以利润表中净利润值为准),提供投标人2021年及2022年(2022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3.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100MWh储能电站项目设计业绩。注:1)单个项目储能系统容量须在10MWh及以上的储能电站项目设计业绩作为有效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设计范围、电力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所提供的设计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3)联合体投标时,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设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4)未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设计业绩视为无效业绩。(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个220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施工业绩。注:1)单个项目变电站须在220kV及以上的新建变电站施工业绩作为有效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项目并网或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竣工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项目并网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所提供的施工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2)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3)未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施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3)电力储能系统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100MWh电力储能系统供货业绩。注: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储能系统中的设备供货业绩,则该业绩为无效业绩,相关业绩不计入累计电力储能系统供货业绩中; 2)储能系统容量在10MWh及以上的单个项目电力储能系统供货业绩作为有效业绩证明,具有有效业绩证明的计入投标人累计电力储能系统供货业绩中; 3)框架协议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证明,相关业绩不计入累计电力储能系统供货业绩; 4)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合同范围(须体现电力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供货数量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非中文合同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联合体投标时,电力储能系统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电力储能系统工作且满足本项目电力储能系统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4.信誉要求:4.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4.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22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同时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相关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应当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22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同时至少具有1项储能电站设计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22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施工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能体现施工负责人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上述人员不能重复)。6、其他要求: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2 投标人选用的储能系统在实际已运行项目中,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6.3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且须由满足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中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电力储能系统单位组成联合体,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三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6.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到2023年07月23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五、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腾讯会议:会议号688-514-0942)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3)保证金账号: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0154803130569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

联系人:戴露儿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10-83052428

电话:010-63220126

邮箱:

邮箱:wanggaili@cecep.cn

 

 

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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