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4.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四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下达黑龙江省2022 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预通知任务和第一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财政补贴和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中国共产党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4.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四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4.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四次)。
2.2 项目地点:本建设项目共分8地7个项目区,分别位于黑河市嫩江市科洛镇(2个项目区)、联兴乡、双山镇;黑河市北安市长水河农场、红星农场;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双鸭山市友谊县东建乡附近(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项目规模: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14.07万亩,其中:嫩江科洛基地14400亩、嫩江东海基地16500亩、嫩江双兴基地8300亩、嫩江双山基地26000亩、北安永丰基地22700亩、友谊直管基地26500亩、北安红星基地13297亩(先建后补)、鹤岗直管基地13003亩(先建后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4.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农建发〔2021〕5 号)、《黑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程(第二次修订稿)》(黑农厅规〔2022〕4号)文件为依据,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及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内容:以通过竣工验收以及国家、省级、招标人等各级相关审计为导向,梳理出各参建单位竣工验收所需材料详细目录清单;此目录清单经甲方委托的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与质量检测单位审核并通过甲方审批后,由经甲方委托的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与质量检测单位督导各参建单位按此组织竣工验收材料;
竣工验收工作内容:(一)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或项目调整变更后批复内容的完成情况。(二)各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三)资金使用规范情况,包括项目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入账手续及支出凭证完整性等。(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法人责任履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监理工作和档案管理等。(五)项目建设情况,包括现场查验工程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耕地质量、农机作业通行条件等,并对监理、四方验收、初步验收等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六)项目区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程度。(七)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要求,由设计单位配合竣工验收单位完成项目信息备案、地块空间坐标上图入库等工作。(八)依照本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合同文件要求,完成系统性竣工验收工作,提交包括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在内的所有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九)配合完成国家、省级、招标人等各级审计及与审计相关联的工作。(十)如甲方有实际需要按照甲方要求派驻项目有关人员到甲方办公地点,按甲方要求完成有关巡视检查、检查、审计等工作。(十一)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建设档案依法移交且通过国家专项审计之日止。
2.7招标控制价:156.3万元。
2.8 质量标准:符合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农建发〔2021〕5号)、《黑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程(第二次修订稿)》(黑农厅规〔2022〕4号)在内的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通则、办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且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与本建设项目相关或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与本建设项目相关),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事业单位,在人员、设备、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且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06月)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要求投标人建立竣工验收项目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项目组人员应各负其责,3.3.1-3.3.8人员之间不得互相重复。验收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如下:
3.3.1勘察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06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执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2项目管理(外业组)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项目管理(外业组)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项目管理(外业组)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06月)社保证明,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3质量管理(内业组)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质量管理(内业组)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质量管理(内业组)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06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4造价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项目造价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项目造价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06月)社保证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5财务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会计师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财务管理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财务管理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06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6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安全管理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安全管理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06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7档案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档案管理负责人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档案管理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06月)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8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须配备不少于7名的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与拟派技术人员的合法劳动合同,为拟派技术人员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2023年06月)社保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以及与该审计机构签订的合同书、该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有2022年度审计未完成特殊情况,请出具由监管机构或审计单位等第三方单位对本情况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说明,并提供2019、2020、2021三个年度有效的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2在近三年内(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加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129号)文件规定,严禁弄虚作假超过自身能力获取业务或转包、分包,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验收组人员对本项目进行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其余验收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提前15日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匹配其他同等资质验收组人员,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一经查实将列入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三年内该投标人及该投标人关联单位及关联人员不得参加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5.4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履约承诺、工作应急联系承诺、安全工作承诺、涉法涉诉承诺、廉洁从业承诺(承诺格式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6投标人须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参与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全过程管理、监理、施工、结(决)算审计及参加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单位等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任何合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31日09时00分。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开标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688号
联系人:代女士
电 话:1764576608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钟先生、刘先生
电 话:0451-8135551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中国共产党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1—58604567—2001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