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7-25
项目概况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范采招标-2023-5 | |||||||||||
2、项目名称:范县城区绿地和绿道系统规划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992,000.00元 | |||||||||||
最高限价:299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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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范围:范县城区绿地和绿道系统规划; 2.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3.资金来源:县财政;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 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或景观学专业高级职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从事生态方面的专业公司作为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需满足特定资格要求里面的1、2条要求;联合体任一方满足特定资格要求里面的第3、4条要求;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招标活动。实行网上招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招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85519951。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范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
地址:范县新区中原路东段 | |||||||||||
联系人:刘晓娟 | |||||||||||
联系方式:152039339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D座512 | |||||||||||
联系人:郜琳娜 | |||||||||||
联系方式:15516109797 0371-8625883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郜琳娜 | |||||||||||
联系方式:15516109797 0371-86258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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