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EPC
分类
水利工程,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7-25
项目业主
尖扎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建集团尖扎县尖扎滩40万千瓦牧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330kV汇集站及33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为尖扎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尖扎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330kV汇集站及33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尖扎400MW光伏送出输变电项目(330kV汇集站)场址位于黄南州尖扎县尖扎滩。尖扎县位于青海省东南部,黄南藏族自治州北部。尖扎县东北部绝大部分以黄河为界与化隆县相望,东南与循化县接壤,西与贵德县相连,南与同仁县毗邻。县境南北长约87千米,东西宽约48千米,总面积1714平方千米。尖扎县全县地势西高东低,最低海拔1960米,最高海拔4614米,相对高差为2654米。河谷、低山丘陵和中高山地地域的垂直差异明显。境内山脉属西倾山余脉,西南到西北有折戈里山、戈尕山、色尖山、申宝山、扎马山等,海拔都在3500米以上。尖扎县气候属高原大陆性气候,为青藏高原特殊型气候区,年平均温度7.8℃,年日照时数4432小时,年平均降水量350-400毫米,无霜期186天。 2.2 项目建设规模:根据系统规划,该地块光伏电场通过本汇集站将35kV升压至330kV接入同仁330kV变电站,中电建330kV汇集站建设规模为:(1)主接线根据系统规划本工程主变最终为:4×250MVA,本期为:2×250MVA。(2)出线规模330kV最终1回出线,本期1回出线至同仁330kV变电站,不堵死扩建的可能性。35kV最终48回出线,其中40回为光伏出线,8回为储能出线;本期两台主变下共出线24回,其中16回出线至尖扎光伏,预留4回光伏出线,预留4回储能出线,不含无功补偿出线。(3)电气主设备选择 330kV采用户内GIS设备,选用独立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和电容式电压互感器。35kV总断路器采用SF6罐式断路器,布置于户外。35kV配电装置选用固定式充气柜,布置于户内。(4)电工构筑物布置330kV配电装置布置在站区东侧,主设备采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GIS配电装置采用“一”字型布置方式。1回线路架空朝东出线。(字符限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工期:30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9月01日。 2.4 招标范围:中国电建集团尖扎县尖扎滩40万千瓦牧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尖扎项目”)中电建330kV汇集站、330kV送出线路及330kV同仁变对端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中电建330kV汇集站、330kV送出线路及330kV同仁变对端扩建项目的相关手续、施工手续、竣工验收和备案相关手续办理和施工准备(五通一平和临建)、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监造、安装调试、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及消缺、涉网试验、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智能系统建设和验收、生产调度中心接入和验收、负责与地方关系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电建330kV汇集站、330kV送出线路及330kV同仁变对端扩建项目的所有手续:包含但不限于:1)送出线路征地补偿及相关手续;2)中电建330kV汇集站征地补偿费;3)施工手续(工程规划许可、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设备和设施评价、消防审查、质检备案、安检备案等);4)专项验收(环保、水保、职业卫生、消防、档案、质监、安全设施、安全验收等),负责协调本项目有关的地方、电网的关系维护,并按照工期要求负责完成涉网试验、包含并网发电所有相关手续。(2)中电建330kV汇集站及330kV送出线路、330kV同仁变对端扩建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及《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手册》《中电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智能风电场、光伏电站升压站典型设计(试行)》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3)中电建330kV汇集站及330kV送出线路项目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中电建330kV汇集站主控通讯楼、330kV配电装置室、综合配电室、1#、2#配电室及主变及35kV小室、SVG室(共2座)、主变压器系统、330kV构支架及设备基础、静止无功补偿装置、站用变压器系统、避雷针塔、电缆沟道、栏栅及地坪、供水系统、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等,辅助生产工程包括警卫室、雨水泵房、场地平整、站区道路及广场、站区排水、围墙及大门、挡土墙及挡水墙、防洪排水沟、护坡等,与场站有关的单项工程包括站外道路、道路路面、站外排水、临时施工电源等。2)330kV送出线路项目的基础工程、杆塔工程等。3)330kV同仁变对端扩建项目的配电装置设备基础工程、电缆沟、地坪工程等;4)包含全部工作内容。(4)中电建330kV汇集站、330kV送出线路、330kV同仁变对端扩建项目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330kV送出线路项目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2)中电建330kV汇集站主变压器系统、屋内配电装置、35kV无功补偿装置、35kV接地电阻成套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直流系统及UPS、智能辅助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站用变压器、站用配电装置、站区照明、全站电缆、全站接地、通信系统、远动及计费系统、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调试等工程,辅助生产工程包括检修及修配设备、试验设备、油及SF6处理设备、站外电源、备用电源等;3)330kV同仁变对端扩建项目一次、二次设备、消防、接地等;4)包含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5)本次招标不包含环评、水保、地灾、压覆矿、社稳、安评、职业病预评价、土地评估及备案、林草手续、330kV汇集站永久用地征地手续办理。(6)光伏厂区工程与330kV汇集站工作分界:本次投标不包含光伏厂区工程35kV集电线路、保护、通讯至330kV汇集站35kV对应开关柜接入。(7)施工供电和施工供水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备注:总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包括在招标及合同中已界定的投标方的工作、供货范围,以及在执行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及设备采购建设过程中发现有悖于施工总承包及设备采购的工作、供货范围或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投标方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协议对电站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工作、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在施工总承包及设备采购合同项下所有形式的认可、确认均不能解除投标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0万元;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电力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330kV或2个220kV输变电站工程业绩。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并担任过1个330kV或2个220kV输变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2)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5)联合体成员资质要求:各成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0万元;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承担设计的成员具有电力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承担施工成员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标书费缴纳途径:(1)线上电子支付: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等。(2)电汇转账:投标人必须用对公账户将标书费转账至招标人公共账户中(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招标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并确认汇款到账后1日内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转账时应备注:尖扎项目标书费。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 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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