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乐园路(北环路-永昶路)市政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乐园路(北环路-永昶路)市政工程 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乐园路(北环路-永昶路)市政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润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建设地点: 睢宁县南起永昶路,北至北环路
3.2建设规模:道路长度1.081Km,红线宽度40m,项目总投资额约5183.10万元。
3.3项目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为50 万元。
3.4 工期要求: 符合施工工期要求(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6招标范围: 睢宁县乐园路(北环路-永昶路)市政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任一职务)。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5.4.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 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睢宁八一路支行
开账户号: 552176927272
收款人: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16-6701270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平台咨询电话:4001538889。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6.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 月30 日至2023年01 月30 日09时3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 2022 年 01月30 日 09 时 30 分前内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01月11日17:00 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8、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01月30 日9 时30 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94-96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6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4009980000。
12.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电话:0516-67012705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青年路 地址: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
联 系人:王科长 联系人:仝主任
电话:0516—80378021 电 话:0516-81306777/18994920669
2022 年12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