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供热项目(EPC)

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市
类型
EPC
分类
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智能化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7-28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供热项目(EPC)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座20楼2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SG-20231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供热项目(EPC)

预算金额:69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建设内容及概况:

(一)智慧供热平台建设

(1)智慧供热生产平台及其子系统(子模块)建设;

(2)智慧供热业务平台及其子系统建设;

(二)智慧供热平台基础设施建设

(1)智慧供热运营调度中心;

(2)智慧供热数据中心(含机房、云平台、数据异地备份)建设;

(3)集团整体网络优化与网络安全、安全可信云桌面建设;

(三)智慧供热基础设施(物理设备等)能力提升建设:

1.热源

◆全部支撑性热源监控系统标准化改造;

◆环保在线监测数据接入

2.热网

◆供热一级网管网系统安全预警;

3.换热站

◆全部自管站一次侧调控完善;

◆全部公用站点自控标准化改造,整体调控系统能力提升;

◆典型换热站加大一次测温差 ;

◆传统室内采暖系统的能力提升;

4.庭院网平衡改造

◆平衡到楼/单元;

◆平衡到户;

◆用户室温采集建设;

本项目初步建设规模应基于本公司当前规模和未来十年发展规模考虑,智慧供热平台初步设计应满足200座以上燃气锅炉房、2500-3000个换热站、100万及以上用户、500-800公里一次管网、9000万㎡-1.5亿万㎡供暖面积、5000万㎡以上二网平衡等的范围内开展信息化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的建设。

2.2、建设周期划分

(一)建设期及分期实计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2023年7月-2024年12月)、二期(2024年7月-2025年12月)。

(二) 一期(2023年7月-2024年12月)建设内容:

1.构建智慧供热平台和智慧供热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包含建设集团及所属分(子)公司智慧供热生产平台、智慧供热业务平台、智慧供热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完成基础网络应用搭建、完成网络设备冗余双联路建设和数据备份建设等内容;

  2.智慧供热物理设备网能力提升的部分子项包括:

  (1)热源:支撑性热源监控系统数据接入(39座支撑性燃气锅炉房);环保在线监测数据接入(7套)

  (2)一级网:管网系统安全预警(完成40个试点)

  (3)设置自管站一次侧调控措施(30座自管站自控完善)

  (4)换热站:

◆自控系统能力提升 (950个公用站自控标准化改造,其中808座换热站消缺,142座换热站整体改造);

◆传统室内采暖系统的能力提升(所属七家分公司每个选择2个换热站试点,共计改造14个换热站);

◆典型换热站加大一次侧温差示范(完成4座换热站试点) ;

  (5)庭院管网:

◆所属各分(子)公司庭院网平衡改造,总面积1500万平米;

备注:庭院管网平衡改造主要以到楼栋/单元入口为主,各分公司实际改造面积以中标方和招标方最终确定为准;平衡到户选择1000户作为试点。

◆用户室温采集:完成5.645万户 (覆盖集团公司现有总用户的10%)

(二)二期(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建设内容:

  1.在智慧供热一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智慧供热平台(升级改造)。

  2.智慧供热物理设备网能力提升扣除一期的部分子项,包括:

(1)换热站:传统室内采暖系统的能力提升 (完成70个换热站);

(2)所属各分(子)公司庭院网平衡改造,仍以平衡到楼栋/单元为主,含部分平衡到户(1000户),计划总改造面积2500万平米。

备注:庭院管网平衡建设需优先完成集团公司公共建筑100%覆盖,在根据剩余改造面积结合实际选取其他建筑,各分公司分配改造量以最终确认为主。

2.3、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4、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即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具体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竣工图、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最终交付使用等全过程交钥匙工作内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采购、施工(EPC),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的验收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 ①设计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 1: [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要求 2: [设计] 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要求:3 [设计] 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行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4 [设计]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1、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4、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 ,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该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③软件研发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软件系统(软件系统指与供热或能源等相关方面的智慧系统)取得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4、类似业绩:①设计单位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0 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智慧供热相关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②施工单位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0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指:智慧供热相关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提供业绩资料必须注明:3:软件研发单位或联合体中软件研发单位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0 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 1 项企业级智慧热网监控平台建设业绩(换热站数量在 20 座及以上或供热面积200 万平方米及以上,不能体现换热站数量或供热面积的,以业主证明为准);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联合体中各成员均须提供)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4)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指定牵头人;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 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 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9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座20楼2002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资质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软件研发单位)报名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本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到新疆乌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中央公园商住小区S2-2002室

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为:

设计:800万元

施工:5.64亿元

软件研发:1.24亿元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分项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092号        

联系方式:魏高凡 0991-2575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中央公园商住小区S2-2002室            

联系方式:蒋鹏达 0991-8891887 18690297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达

电 话:  1869029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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