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水晶片区)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4-053
项目名称:2024年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水晶片区)监理
预算金额:14.62万元
最高限价:14.6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2024年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水晶片区)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1)总监资格:项目总监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社保要求:投标人为投标的总监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5月—2024年10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资格条件: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https://njcredit.nanjing.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④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报名(报名邮箱1540278876@qq.com)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资料开标时与磋商文件一并提交。
获取文件需要提供材料: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如为委托人参与磋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磋商文件)。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公告媒体
本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和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该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951030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丹丹
联系方式:18252050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