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鹤山镇中心小学田径场、篮球场、活动场地塑胶操场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金路通塑胶铺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
中标(成交)金额:139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宁阳县鹤山镇中心小学田径场、篮球场、活动场地塑胶操场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日。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国建、张延伟、王培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工程类取费标准计取。金额:1274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情况:青岛金路通塑胶铺装有限公司,总分87.00、山东尚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分79.85、青岛和谐塑胶有限公司,总分75.09、山东汇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分70.34.2、未中标情形:山东尚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务及其他部分得分较低);青岛和谐塑胶有限公司(商务及其他部分得分较低);山东汇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务及其他部分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宁阳县鹤山镇中心小学
地 址:宁阳县鹤山镇前鹤村
联系方式:0538-6346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环山路绿色山庄1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38-62775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玲
电 话:15965382467
附件:
附件.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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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pdf" rel="nofollow">中标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