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监理
发布时间
2024-12-19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1359.970857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1542.26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39.3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息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息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更新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猛、夏大锋、钟亚楠、李婔婔、范云玉(组长)、杨静(业主评委)、闫德祯(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第一标段:100000元整,第二标段:100000元,第三标段:6681元。 收费金额:206,681.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息县境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803769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大道建业凯旋广场20号楼11层1102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5688181509(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5688181509(办)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息财公开-2024-11-9-1 | 息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更新(污泥设备) | 北京名流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阅园一区6号楼14层1703 | 15,422,6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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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财公开-2024-11-9-2 | 息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更新(厂区设备) | 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宜兴市万石工业园区 | 13,599,708.57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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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财公开-2024-11-9-3 | 息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更新(监理)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南环西路256号 | 393,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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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100000元整,第二标段:100000元,第三标段:66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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