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当涂经贸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1#、2#教学楼、6#、7#、8#宿舍楼及10#附属楼)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MASJY-QT-H-2024-1421
最高限价
2401058.81元
招标人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恒生阳光城S1栋48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陆宇15345554972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
中标候选人
安徽振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2353000
其他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陆宇;15345554972)。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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