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地区:浙江 丽水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2-20
项目业主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食堂
招标代理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食堂的委托,对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采购编号: 浙方咨招2024118号

.采购项目: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内容: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

食堂食材采购

1

32万


.投标人的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磋商文件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1220投标截止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5楼)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3.1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送达或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283970387@q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提交,请各供应商在提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磋商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3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磋商文件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319:00时(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5楼)

十二.磋商时间:202412319:00时(北京时间)

十三.磋商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5楼)

十四.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食堂

址: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王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28708

质疑联系人:刘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2870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国际大厦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85319

质疑联系人:杨冯倩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85319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太平乡纪委

址: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人:俞巧               联系方式:0578-2731008

采购单位: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食堂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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