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建筑工程内装饰和幕墙专项设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建筑工程内装饰和幕墙专项设计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CQA-202400612)于2024年12月19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 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招标人: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张兵兵
联系电话:0551-62605696
电子邮箱:1727202938@qq.com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