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某单位副食品公开招标项目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理某单位副食品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CKXY-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名称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服务期限 |
第一包 | 肉类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12个月 |
第二包 | 果蔬及水产禽蛋类 |
第三包 | 干杂调料饮料及冻品类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2024年度食品筹措金额:1380万元。副食品集中筹措招标包数划分为3包,分别是:第一包:肉类,年预估筹措金额5000000.00元;第二包:果蔬及水产禽蛋类,年预估筹措金额3800000.00元;第三包:干杂调料饮料及冻品类,年预估筹措金额5000000.00元。
※3.为确保有效竞争、公平公正,按照兼投不兼中的方法,3个标包分别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按照标包顺序,供应商在第一包评审结束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面标包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
注: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及真实性声明;2022年度以后的审计报告须经完成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可验证真伪的查询途径,并可现场验证或协助验证,未提供或查询结果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由投标人现场查验并将查验结果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1年12月至今)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供应商在采购人驻地(云南省大理州)具备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注:(1)如为租赁场所,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如出租方不是产权所有人,需提供承(出)租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产权证明(产权证或购买合同)、与产权人的租赁合同);如无产权证,则提供租金支付流水或发票。(2)如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和场地照片。
※(七)投标保证金追缴期限: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获取招标文件前4个月内(不含获取招标文件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120129472@qq.com(供应商发送邮箱后立即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牛老师,落实是否发送成功)。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招标文件领取:招标人通过邮箱进行发送。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1月16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某地。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16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某地。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19856585303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老师
移动电话:18087298180
日期: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