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比对监测项目

地区:四川 乐山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2-31
项目业主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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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比对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12月31日 15: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比对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乐山市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5:5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金涛,李晓玲,张浩
总成交金额¥79.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33-2503267
采购单位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8131781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8楼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3-2503267
附件:
附件1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众合智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3“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比对监测项目(N511101202400046020241217001)-文件集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460二、项目名称:“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比对监测项目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北京众合智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90号院2号楼4层790,000.00元97.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购买服务):

服务类(北京众合智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购买服务按照磋商文件执行按照磋商文件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仪器设备热机正 常运行,数据有效后开始计算服务时间。按照磋商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涛(采购人代表)李晓玲张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采购预算的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60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18081317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8楼10号

联系方式:0833-2503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33-2503267

四川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十五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选址论证比对监测项目(N511101202400046020241217001)-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众合智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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