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单位)
一、项目编号:GLZC2024-C3-260039-GXAC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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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2350000(元) | 中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茅藤安置区四幢一单元504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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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永福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永福镇、罗锦镇、苏桥镇、三皇镇、百寿镇)前期工作(含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册等)项目 |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永福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永福镇、罗锦镇、苏桥镇、三皇镇、百寿镇)前期工作(含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册等)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6.33,排序1);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6.23,排序2);广西远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76.67,排序3);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76.2,排序4); 广西鑫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75.77,排序5)。
3、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
附件信息:
6.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应按照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的划分标准进行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 (必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 加永福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永福县农业农村局2025 年永福 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目(永福镇、罗锦镇、苏桥镇、三皇镇、 百寿镇)前期工作(含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册等)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 永福县农业农村局2025 年永福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项 目(永福镇、罗锦镇、苏桥镇、三皇镇、百寿镇)前期工作(含 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册等)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 业; 承建 (承接) 企业为中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70 人, 营业收入为3100.48 万元,资产总额为1450.29 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12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CA 认证证书签章) :中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2024 年12 月20 日 备注:供应商应按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 号) 的划分标准进行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成 交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或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13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工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建筑业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批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零售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仓储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邮政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住宿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餐饮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物业管理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14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 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为准。带*的 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 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 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 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 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 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 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 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 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 产总计代替。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