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单位)
一、项目编号:LBZC2024-G3-020242-GXHD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012275(元) | 广西天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18号 |
2 | 报价:1000766(元) | 广西崇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C座2503号 |
3 | 报价:1020000(元) | 广西瑞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7号中国铁建.江湾山语城4号楼B单元二层203号 |
4 | 报价:1150500(元) | 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68-1号蓝波湾2#楼10层20公寓式办公(自贸试验区内)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1标段 |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1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2标段 |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2 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3标段 |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3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4标段 |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4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02标段:广西崇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93.02分
03标段:广西瑞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2.82分
04标段: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92.67分
附件信息:
{{附件转换内容}}8、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来宾市
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_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标
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承接企业为_广西天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187人,营业收
入为_30601.108164_万元,资产总额为_30243.341749万元,属于_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月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5 (2)如产品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工明文件为准;
西天力
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
86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享
惠政策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
接受社会监督。
87 8. 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
加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
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
设计服务02 标段,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崇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 人,
营业收入为419.94 万元,资产总额为1567.55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
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西崇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1 月24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册
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
(小微企业名录)
首页
我要查改策
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德个楼工同户)
我要学知识
我去专
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
小牌企业
企业名称:广西崇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镇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助号
91450100MA5L58XC2M
300万人民币
登运机关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所门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成立日期
2017年05月15日
行业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经营异常信息
严重出法失值信点
企业名单速票
更多
企业未越列入经营异常企业
版权所有:国家0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
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
政府网站
技术咨询:信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法行
找错
程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邦欢编码:100088
1006066
6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广西崇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1 月24 日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
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八.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
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的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3 标段,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广西瑞班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 人,营业收入为577.41 万元,资产总额为1254.69 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瑞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1 月24 日
17 18 8.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
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名称)的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
计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
04 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购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72 人,营业收入为2404.52 万元,资产总额为887.38 万元,属于小型
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1 月24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
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1 月24 日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
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0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无
41 广西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类)
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勘测、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LBZC2024-G3-020242-GXHD
采购人: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01 月02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的潜应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1 月24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ZC2024-G3-020242-GXHD
2.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200000.00 元
5.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元
6.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的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1 标段
数量及单位:1 项
预算金额(元):1022500.00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
01 标段,任务总面积12200.00 亩,其中新建面积2100.00 亩,改造面积10100.00 亩。建设地点:兴宾区
内,最终勘察、设计地点及范围根据来宾市兴宾区各乡镇耕地是否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确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0225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内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
计报告审查批复后10 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施工预算;60 日内完成以上各项服务内容。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
标的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2 标段
数量及单位:1 项
预算金额(元):1002500.00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
02 标段,任务总面积12000.00 亩,其中新建面积2100.00 亩,改造面积9900.00 亩。建设地点:兴宾区
内,最终勘察、设计地点及范围根据来宾市兴宾区各乡镇耕地是否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确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0025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内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
计报告审查批复后10 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施工预算;60 日内完成以上各项服务内容。
1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三
标的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3 标段
数量及单位:1 项
预算金额(元):1022500.00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
03 标段,任务总面积12200.00 亩,其中新建面积2300.00 亩,改造面积9900.00 亩。建设地点:兴宾区
内,最终勘察、设计地点及范围根据来宾市兴宾区各乡镇耕地是否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确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0225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内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
计报告审查批复后10 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施工预算;60 日内完成以上各项服务内容。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四
标的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04 标段
数量及单位:1 项
预算金额(元):1152500.00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
04 标段,任务总面积13600.00 亩,其中新建面积3500.00 亩,改造面积10100.00 亩。建设地点:兴宾区
内,最终勘察、设计地点及范围根据来宾市兴宾区各乡镇耕地是否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确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1525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内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
计报告审查批复后10 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施工预算;60 日内完成以上各项服务内容。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或供应
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含
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土空间规划或水利工程类或测绘工程类或土地类专业中级以上
(含中级)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2 时间:2025 年01 月02 日至2025 年01 月0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
日),每天上午8:00 至12:00,下午15: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 登录广西政府采
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
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01 月24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01 月24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开标地点: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 号3 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广西政
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评标地点:主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场;防城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0 元。
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xingbin.gov.cn(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
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
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
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
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
3 与配置”中查看CA 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
客服热线:95763)。
(3)CA 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
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
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
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
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将予以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 区6 栋
联系方式:陈观敏 ;联系电话:0772-4261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滨江北路256 号裕达新天地2 号楼2105 号
联系方式:0772-4279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佩珠
电话:0772-4279655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
满足按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1 标段、02 标段、03 标段 、04 标段
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
数
量
序 标的
及 服务需求
号 名称
单
位
一、项目根据: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
务项目地点在来宾市兴宾区各乡镇耕地范围内,任务总面积为新建面积1
万亩,改造提升面积4 万亩,总投资约13500 万元(最终建设面积、投资
来宾市兴宾 额以来宾市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主要建设内容:耕地质量培肥,防渗渠
区 道、节水灌溉、田间道路、沟渠开挖疏浚,附属工程桥、涵、闸、站、井、
农电线路、渡槽、跌水、等配套工程。具体规划设计范围由业主根据2024 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确定。 年高标准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 田建设项目 1 项
1.项目设计阶段服务内容:1)初步设计与概算、年度计划编制、施工 第一批勘
图设计与预算、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设计文件审查期间、财政评 测、设计服
审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上图入库和后期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
务
以及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安评、环评等相关报告。2)勘察服务内容:完成满
足设计需要的工程地形地貌勘察测量项目申报上图及土地平整区的土地清
查等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服务内容:完成施工过程现场勘测、设计技术交底、设
计优化变更、验收签证等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并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
收工作等。
5 ▲三、设计要求:
1、勘测
(1)本工程的勘察(测)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及其
它部委颁布的有关勘察(测)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
办法、示例。
(2)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
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测)设计。
(3)设计人在勘察(测)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等)和相关的标准、规范、有关政策、
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4)其它资料:其余勘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如水文、地质、材料、
环境等,由竞标人自行调查,或参考周边同类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并估计工程
数量。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
计服务应遵循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2026 年
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土
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规范》
(TD/T 10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和《广西壮
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桂农厅发﹝2022﹞10 号)
等国家、行业技术规程、规范进行编制。
▲四、设计周期、范围及内容:
1、设计阶段:项目设计阶段服务、项目实施阶段服务。
2、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内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
计成果,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10 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所
需的资料、图纸、施工预算;60 日内完成以上各项服务内容。
3、设计范围: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地点在来宾市兴宾区各乡镇耕地范围内,任务总面积
为新建面积1 万亩,改造面积4 万亩,总投资约13500 万元(最终建设面
积、投资额以来宾市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4、服务需求: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勘察、测
量、设计及概预算工作,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及行业主
管部门的要求。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
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6 ▲五、人员配备
1、本项目应至少配备1 名项目负责人,4 名实施人员(必须包含一名
道路相关专业的实施人员,以实施人员职称证上的职称或毕业证为准)。
▲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 日内。
1、成果文件:勘测设计成果规格、数量要求:(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
图纸为6 本。图纸规格由设计单位根据业主表达需要确定;预算书和图纸的具体
格式、内容数量要求由设计单位根据业主表达需要确定;(2)全部图文成果均
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并提供光盘2 套;(3)文字材料、设计图纸必须清晰、完整,
提交服务成果文件
同类图纸规格统一。
2、提交成果时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
计深度要求,成果文件须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评审,并协助采购人获得上级行政
审批部门的批复。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内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在上级部门对初步
合同履行期限 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10 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施工预算;60 日
内完成以上各项服务内容。后期项目推进建设至施工完工及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招标范围内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图纸修正等),免费服务期自提交服务成
果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售后服务保障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成交供应商接到招标人处理问题通知
后48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1.款项支付方式:
(1)本项目支付方式为:1.预付款: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抢抓农田建
设,尽快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工作,本项目设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签订
合同后立即进行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可以申请支付预付款;
(2)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通过来宾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获得批
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付款方式
(3)项目施工阶段开始实施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4)实际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本项目属于前期规划设计、未获得资金建设,待上级或政府部门明确建设资金
后,设计单位配合开展项目招投标共控制价预算送审及后期施工、项目变更、竣
工验收、上图入库、审计结算等农田建设项目工作。)
(4)供应商在申请款项时要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给招标人。
报价 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要求的勘测、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所涉及设计、人工、设备、
7 资料、现场勘探、实测等编制及修改工相应报告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还包括税费、
成果工本等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直到本项目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费用及供应商
的合理利润。供应商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
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
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
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
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
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
6.2
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
定的除外)。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
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7.2 ☑不允许分包
9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
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8.1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
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
□随机抽取;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集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11.2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报价文件:
1.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者
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
13 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024 年6 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收的的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
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 年6 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
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
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
用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
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
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联合体投标时,只需加盖牵头人的公章
即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联合体投标时,第1-6 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
处理。
商务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
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
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只
需加盖牵头人的公章即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文件:
1.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根据评分办法内容顺序提供,如对项目服务内容和需
求的认知、项目服务主要存在问题、服务要点和解决方案、对实施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及
质量承诺书、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配置)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
4.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只
11 需加盖牵头人的公章即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包括招标项目需求及合同条款中的所有内容、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及为满足采购人
16.2 项目要求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样品制备费、保存费、转运及处理、差旅费、
邮寄费、人工费、税金、业务培训等一切费用,费用包干。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 日。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1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
20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1.1
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3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4.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
(1)
24.3
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
(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
25.3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2)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
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1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5 人
评标方法:
29.1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12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 项。
29.2
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 项。
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
29.3 ☑3 名
□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分法)排列次序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
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0.1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
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
□随机抽取;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每个分标(如有)按中标金额的 %(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
购合同金额的5%)。政府采购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
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方式(参照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35.1 银行账号:
备注:
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
通知》(桂财采〔2020〕49 号)规定及桂财采〔2022〕3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可根据供
应商的资信等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
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
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36.1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13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2-4279655,通讯地
38.2 址:广西来宾市滨江北路256 号裕达新天地2 号楼2105 号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业务时间以
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1.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
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广西壮族
39.1 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 号文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计算的规定及《来
宾市兴宾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规[2018]1 号文规定收取。
3.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的信息:
开户行名称:广西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高新东支行
银行账号:8050 1796 9900 001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
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
40.1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
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
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
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
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
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
40.2 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
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
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
应当为年满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14 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
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
亲笔签字。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
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1.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所有分标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分标。
2.评标顺序:01 分标→02 分标→03 分标→04 分标。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依次按投标
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分高的优先、服务承诺分的优先、履约能力分的优先的顺序推荐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注:在项目评审中,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在本项目本分标中取得本分标的
第一中标侯选人资格的,在接下来的分标中将不能再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能参与接
下来分标的评审,如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在接下来的分标排名中取得第一中标侯选人资格
的,应顺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按01 分标→02 分标→03 分
标→04 分标顺序)
15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
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
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
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
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
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
16 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
担。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第二款的
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
财采〔2022〕30 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
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
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
7.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
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
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2 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
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
1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
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
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
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
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
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8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
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
作出明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
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
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
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投标计量单位
19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
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 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
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8.3 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 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
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
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
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19.3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盖章(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9.4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名称一致,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
处理。
19.5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
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0.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通过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
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 认
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21.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将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
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
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22.2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四、开 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开标程序
2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开标。
24.2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
活动,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21 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3 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
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
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CA 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
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作无效处理。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
厅展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
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 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未确
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
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25.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
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实现数据对接,
可直接在线查询)
(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22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
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
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4 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 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6.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
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2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6.3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
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
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
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
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8.3 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
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
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 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
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9.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推荐
29.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3 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4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23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
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
终止电子采购活动,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七、中标和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
3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4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
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
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1. 结果公告
3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
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
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
此类推。
24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 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
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
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35.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
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5.2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
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6.签订合同
36.1 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
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线下签订纸质合同: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
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6.2 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 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
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
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
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4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
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
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
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6.5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
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6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
25 的法律责任。
36.7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
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
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
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
部门。
38.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94 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 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
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9.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中标金额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l.5 %=1.5 万元
(200 -100 )万元×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5+1.1=2.6 (万元)
4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1 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40.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3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
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
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
作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
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8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
效。
2.1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报价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各分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
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
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
(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1 条(2)或者第5.2 条(2)项情形的;
(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2 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
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商务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29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
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 条情形的;
(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
一致的;
(11)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
(12)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技术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2)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4)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
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
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 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
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
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
人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
4.投标文件修正
4.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0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
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
效投标处理。
4.3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5.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
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
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
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报价进行比较。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
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
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1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一、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广西壮族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
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
财采〔2022〕31 号)的规定,供应商属于规定的小微企业的,
对投标报价给予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
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
报价予以6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符合上述规定对报价给予扣除的,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
评标价=最后报价×( 1 - 扣除比例);不符合上述给予扣除情形
的,评标价=最后报价。
价格分
1 投标报价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满分10 分)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 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扣除(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项目)。
二、报价分(满分10 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
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某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分=(有效投标人最低评审投标报价/某有
效投标人评审投标报价) ×10 分。
2 技术分(70 分) 评审因素
一档(9 分):对项目的设计背景、工作目的及目标等信息掌
握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方案中对项目信息掌握及描述
简单;
二档(12 分):对项目的设计背景、工作目的及目标等信息掌
设计背景、设计理解 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方案中对项目信息掌握及描述清晰,2.1
(满分15 分) 针对现状条件有相应地分析;
三档(15 分):对项目的设计背景、工作目的及目标等信息掌
握完全满足采购要求,技术方案中对项目信息掌握及描述清晰、
科学合理、完整先进,能充分地针对项目现状基础条件、资源
条件等现状多项条件进行合理分析。
一档(9 分):有对项目实际情况,有简单的工作进度计划及
任务划分、人员安排及保障措施,有基本应对措施,时间安排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档(12 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工作进度计划及任务
划分、详细说明各阶段工作、人员安排及保障措施,而且后续
项目组织方案 服务内容完整、措施可行,时间安排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设计2.2
(满分15 分) 符合规范要求。
三档(15 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服务宗旨明确,有整体工
作进度计划及任务划分、完善项目小组成员职责分工,有详细
的介绍,任务分配妥当,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
学准确,完备周全,确保项目在计划工期内按时按质完成,设
计符合规范要求。
一档(9 分):供应商编制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本项目的理解程
度不够深入,措施能基本满足实施需求;
二档(12 分):供应商编制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本项目的理解程
服务承诺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度较为深入,有具体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度完善,措施
2.3 有效到位;
(满分15 分)
三档(15 分):供应商编制的管理制度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深
入、可实施性程度高,管理流程详细,能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
具体情况并采取针对性质量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充分满足实
施需求。
一档(9 分):对本项目完成进度、成果质量、技术服务等提
出承诺;服务保障,保证措施到位,可操作性较强;
2.4 服务保障措施(满分15 分) 二档(12 分):对本项目完成进度、成果质量、技术服务等
提出承诺;服务保障、保证措施可行,可操作性比强,方法措
施针得力;
33 三档(15 分):对项目的设计后期后续服务有正确深刻理解与
充分认识与安排,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有效、成熟、
细致,到位,对项目整体所需的材料、工作内容、各项风险的
把控非常到位,对于本项目的后续服务有清晰的认识并有相应
的后续服务保证措施,确保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一档(3 分):对项目的难点、重点认识到位,分析较全面,
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技术支持较少,解决措施可行性一般;
对项目的难点、重点的认识与 二档(6 分):对项目的难点、重点认识到位、分析全面,能
2.5 够对本项目提出可行的建议、意见及技术支持,解决措施;
理解(满分10 分)
三档(10 分):对项目的难点、重点有深入的表述,对难点、
重点有可行的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
措施得力,并附必要的解析原理方案图表等。
3 商务分(20 分) 评审因素
自2020 年1 月1 日以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供应
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2 分,满分6 分。
3.1 业绩(满分6 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项目或者土地开垦
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合同或中标(成
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土空间规划或水利工程类
或测绘工程类或土地类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的得6 分,
中级职称的得4 分。此项满分6 分。
②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测绘类或土地类或土
地规划类或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
3.2 拟投入人员配置(满分14 分) 分;具备其他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 分。此项满分8
分。
注:需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称证书(同一人
有多本职称证书的只按最高级别计取,只计1 项)复印件及近
1 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照
要求提供不得分。
总得分=1+2+3
34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
(一)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所有分标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分标。
3.评标顺序:01 分标→02 分标。
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依次按投
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分高的优先、服务承诺分的优先、履约能力分的优先的顺序推荐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注:在项目评审中,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在本项目本分标中取得本分标的第
一中标侯选人资格的,在接下来的分标中将不能再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能参与接下来
分标的评审,如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在接下来的分标排名中取得第一中标侯选人资格的,应
顺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按01 分标→02 分标顺序)
35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
设计服务 标段
合同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资质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6 发包人(全称):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
务 分标,工程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
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投村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规范、技术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
先次序来判断:
3.1 设计专用合同条款;
3.2 本合同协议书
3.3 成交通知书;
3.4 采购文件(澄清及补遗文件);
3.5 投标文件(最终澄清及承诺书);
3.6 设计工作大纲及资料表(含相关人员配备一览表);
3.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8 双方有关本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项目概况及勘察设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面积:项目地点在来宾市兴宾区各乡镇耕地范围内,任务总面积为新建面积1
万亩,改造面积4 万亩(最终建设面积、投资额以来宾市主管批复为准)。主要建设内容:耕地
质量培肥,防渗渠道、节水灌溉、田间道路、沟渠开挖疏浚,附属工程桥、涵、闸、站、井、
农电线路、渡槽、跌水、等配套工程。具体规划设计范围由业主根据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第一批实施范围确定。
37 2.设计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以减轻或消除
主要限制性因素、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根据需要开展田块整治(土地平整)、灌
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壤改良、
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农田地力提升活动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所有工程内容要
求满足行业标准、技术要求及项目规划要求。
3.项目设计阶段服务内容:
(1)勘测
A.本工程的勘察(测)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及其它部委颁布的有关勘察(测)设计等方面现行的
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
B.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
准或规范进行勘察(测)设计。
C.设计人在勘察(测)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
利工程部分等)和相关的标准、规范、有关政策、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D.其它资料:其余勘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如水文、地质、材料、环境等,由竞标人自行调
查,或参考周边同类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并估计工程数量。
E.本工程的勘察(测)包含设计过程的勘察(测),有土地平整建设内容的项目还包括土地
平整区的土地清查等工作,且符合国家测绘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A.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 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桂农厅发
[2023]86 号),《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规范》
(TD/T 10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
建设规划(2021-2030 年)》(桂农厅发﹝2022﹞10 号)等国家、行业技术规程、规范进行编制。
(3)、设计周期、范围及内容:
A.设计阶段:目设计阶段服务、项目实施阶段服务。
B.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内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在上级部门对
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10 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施工预算;60 日内完成以
上各项服务内容。
C.设计范围:来宾市兴宾区2025-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地
点在来宾市兴宾区各乡镇耕地范围内,任务总面积为新建面积1 万亩,改造面积4 万亩(最终建
设面积、投资额以来宾市主批复为准)。
D、服务需求: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勘察、测量、设计及概预算工
作,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E、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6.项目设计实施阶段服务内容:完成施工过程现场勘测、设计技术交底、设计优化变更、验
38 收签证等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并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等。
(二)勘察设计要求:
(1)首先对项目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书;
(2)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及现行的水
利部有关规定及其它现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应通
过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
(2)若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专家在初步设计及其审批过程中,对初设工作的某些具体问题
提出咨询意见、建议或要求修改初设某些内容及相应修正概算,成交人应无条件及时给予答复或
商请采购人执行相关修改修正内容,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即不另行增加任何勘察、
设计等费用)。
(3)若采购人提出优化设计方案及所有的变更设计,成交人应无条件执行,且此项费用已
包括在竞标报价中。由于成交人原因而未执行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由此产生的全
部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人有义务跟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要积极指导配合业主或施工单
位解决施工中的各种设计变更问题,并及时下发设计变更单,且要参与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并不能再另外计取费用。
(5)土地平整区的土地清查和分地测量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测绘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现行技
术规范、规程要求。
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 日内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计报
告审查批复后10 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施工预算;60 日内完成以上各项服务
内容。后期项目推进建设至施工完工及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2)勘测设计成果规格、数量要求:(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图纸为6 本。图纸规
格由设计单位根据业主表达需要确定;预算书和图纸的具体格式、内容数量要求由设计单位根据
业主表达需要确定;(2)全部图文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并提供光盘2 套;(3)文字材
料、设计图纸必须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统一。
第六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
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款项支付方式:
(1)本项目支付方式为:1.预付款: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抢抓农田建设,尽快
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工作,本项目设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签订合同后立即进行勘察设
计服务工作可以申请支付预付款;
(2)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通过来宾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复后支付
至合同价款的50%;
39 (3)项目施工阶段开始实施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4)实际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本项目属于前期规划设计、未获得资金建设,待上级或政府部门明确建设资金后,设计单位配
合开展项目招投标控制价预算送审及后期施工、项目变更、竣工验收、上图入库、审计结算等农
田建设项目工作。)
(4)供应商在申请款项时要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向承包人提供现有的能为承包人所利用的资料,
承包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状况作详细的察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阶段设计任
务。发包人对承包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
有关标准进行文件编制。
(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按承包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
核清计费。
(3)按协议书规定。
(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各阶段费用,如逾期支付则承包人
提交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国家有关审批部门不是因承包人编制的文件质量问题而对文件不审批
或本合同工程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承包人已完成相应阶段的费用。
(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且发包人应
支付赶工费。
(6)发包人不提供承包人按协议书规定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所需的工作及生活条件、
通讯及交通工具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等,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解决。
2.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对自身安全生
产的检查、管理和监督责任,并对自身的人员、财产安全负责。
(2)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来编制文件,按本合同第
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文件,并对提交的文件的质量负责。在交付的文件出
现质量问题时而导致文件不能按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时,每延误一天,每天应减收该工程
设计应收费用的2‰,
(3)承包人对其所编制的文件质量负责,按规定的时间要求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因文件
的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各阶段勘察设计费,并按实际损失向
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包括甲方另行委托设计单位所产生的费用)。
(4)承包人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的设计文件,除发包人的要求以外;擅
自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造成发包人损失的一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赔偿金按工程实际损失的金额
40 支付给发包人。
(5)设计应达到要求深度,否则造成的修改、变更由承包人负责。
(6)实施过程中发现遗漏项目纳入总包范围,无须重新委托。
(7)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工程设计应收勘
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天。
(8)本项目属于前期规划设计、未获得资金建设,待上级或政府部门明确建设资金后,设
计单位配合开展项目招投标控制价预算送审及后期施工、项目变更、竣工验收、上图入库、审计
结算等农田建设项目工作。自发包人发出工作函之日起5 个日内未回复函或配合提供材料(以收
到纸质材料或电子版)为准,类似情况出现三次(含三次)发包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直接开
展全国高标准农田系统评价D 级评分,建立兴宾区设计招标评价档案体系管理,30 年内无法参
与招投标。
(9)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
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施工后,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及施
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若工程尚未开始施工,
承包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3.经双方商议一致同意指定双方工作联系人信息如下:
(1)承包人指定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2)委托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第九条 保密
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的勘察结果以及发包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向第三人泄
露,但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的除外。
第十条 诉讼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
可直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设计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为止。
41 (2)承包人在本工程各阶段设计过程中如需引进国内外相关人材、技术或需到国内外参观
考察时,其相关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
本 份,发包人及承包人各 份,副本 份,发包人_ 份,承包人1 份,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4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报价文件格式
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43 年 月 日
44 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45 3.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
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
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
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
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
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
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邮箱: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签名: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46 年 月 日
47 4. 开标一览表(服务类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数量及单位 单价 投标报价
序号 标的名称
① ② ③=①×②
1
2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合同履行期限:
注:
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
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
理。
5.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8 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49 2.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50 3.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备注
码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
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
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中填“无”。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中填“无”。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4. 投标声明
投标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
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
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
表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投标无效。
53 三、商务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商 务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54 2.商务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55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
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
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
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
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
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
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6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
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57 5.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非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
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
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
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
是指“本人”。 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牵头人名称)与
(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内容,
(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现授权 (姓名)为联合委托
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
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
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牵头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
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
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4.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
是指“本人”。
59 6.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
所投分标: 分标
项目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人的承诺 偏离说明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
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
偏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60 7.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
合同金额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备注
(万元)
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具体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61 四、技术文件格式
1. 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62 2.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63 4. 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
技术要求偏离表
所投分标: 分标
项号 标的名称 服务需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
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
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64 5.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所投分标: 分标
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或者 参加本单位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或者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编号
工作时间 执业资格证或
者其他证书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
写。
2.投标人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65 五、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
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
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
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
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
名)或者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电子签名)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电子签名)
……
年月日
66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
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7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
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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