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利水河(铁清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

地区:四川 宜宾市
类型
施工
发布时间
2025-02-14
项目业主
江安县铁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397.950125
招标项目名称: 江安县利水河(铁清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JACSZ2025010001
标段名称: 江安县利水河(铁清镇段)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标段 标段编号: JACSZ2025010001001
项目业主: 江安县铁清镇人民政府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312830068
招标人: 江安县铁清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吴老师 招标联系电话: 0831283006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杜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08315892208
开标地点: 市交易中心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5-02-10 09:00:00
投标最高限价(元/%): 4175847.660000 公示期: 2025-02-142025-02-20
第1名 四川长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979501.25 3979501.25 0
第2名 长红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79501.25 3979501.25 0
第3名 四川德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979501.25 3979501.25 0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1中标候选人(四川长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1项目负责人钟关鸿注册建造师川2512014201512529//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赖桂林职称证00030722园林高级

第2中标候选人(长红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1项目负责人王承林二级注册建造师川2512010201028747//
2项目技术负责人王长友二级注册建造是/职称证川251****336/市政工程中级

第3中标候选人(四川德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1项目负责人宋雪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2512021202124857//
2项目技术负责人马滟芳职称证20190077212 市政工程高级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第1中标候选人(四川长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类似业绩

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1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安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应急储存池建设项目2021063020220121新建长66m、宽42米、高6m地埋式生活污水应急储存池,容积约10000m3,污水管网约500米;土石方开挖、回填;覆土绿化、管网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等。8454809.64王道华
2江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体育馆3号路南屏大道至环城路段升级改造和南段天堂河桥加宽工程2022年03月20日2022年12月2日(1)南屏大道至环城路段升级改造:建设道路长160米,宽42米,建设内容包括沥青砼路面、人行道铺装、雨污管网、交通标志、化、亮化等工程。(2)南段天堂河桥加宽:扩建桥梁长30米,宽27米,绿化面积约3900平方米。3582238.06王道华
3江安镇人民政府江安镇同义村 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风貌整治及两个观景台建设2022-10-252022-12-21风貌整治(场坝硬化、刷墙墙绘、花圃、篱):总面积540平方米的观景台,以及各种附属设施1.5游豪平

第1中标候选人(四川长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1///////

第1中标候选人(四川长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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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中标候选人(长红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类似业绩

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1江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江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新建集水池项目2020年11月30日2021年08月27日江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新建集水池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工程313200邹同建
2江安县四面山镇人民政府江安县四面山镇柑橘文化长廊建设项目2022年01月04日2022年11月01日柑橘文化长廊建设项目市政工程448000李涛
3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安县纵三路与竹都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市政绿地和厕所及书吧建设项目2022年01月04日2023年01月10日土石方挖运、人行便道、市政管网、路灯照明、绿化、亮化等工程;新建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的装配式厕所及书吧,包括土石方挖运、厕所及书吧建设、给排水管网、照明及相关配套设施。3081175.91黄山

第2中标候选人(长红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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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中标候选人(长红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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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中标候选人(四川德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类似业绩

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1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翠屏区中坝5号排口整治工程2020年2月20日2021年6月28日对自中坝5号排口污水来源(翠柏大道、南连线、前进路及苗路华污水管网)进行错乱点整治工作进行整治。9980000张志友
2宜宾市翠屏区中医医院宜宾市翠屏区中医医院二期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5月10日2021年2月5日本工程为宜宾市翠屏区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室外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强弱电、停车场系统等配套工程5992507喻超
3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石垭镇场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项目2021年12月28日2023年10月12日市政道路改造、人行道提质改造、雨污分流管网、路灯等(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5785682张志友

第3中标候选人(四川德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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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中标候选人(四川德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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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其他投标人评审情况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审得分

备注
1四川松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79501.25元3979501.25元0
2江安县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配备计划 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所要求的的内容。466728:施工组织设计每一项评审因素投标文件未一一对应单独响应的,文件存在遗漏或重大偏离,作否决投标处理。845726:投标文件未一一对应单独响应386572:评审因素投标文件未一一对应单独响应604171:质量管理体系未做一一对应604171:安全管理与措施未做一一对应关系604171:环境保护未做一一对应关系604171:资源配备计划未做一一对应关系604171: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未做一一对应关系604171: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未做对应关系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配备计划 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所要求的的内容。746712:未见 2.1.4施工组织设计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所要求的的内容。466728:施工组织设计每一项评审因素投标文件未一一对应单独响应的,文件存在遗漏或重大偏离,作否决投标处理。845726:投标文件未一一对应单独响应386572:评审因素投标文件未一一对应单独响应604171:质量管理体系未做一一对应604171:安全管理与措施未做一一对应关系604171:环境保护未做一一对应关系604171:资源配备计划未做一一对应关系604171: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未做一一对应关系604171: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未做对应关系0
3四川省江安县交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979501.25元3979501.25元0
监督部门信息 项目审批部门: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312622891
行业主管部门: 江安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8312634322
异议投诉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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