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勘察服务

地区:云南 怒江州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5-02-14
项目业主
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60
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勘察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GC533300202400202001招标项目名称: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勘察服务
标段编号:GC533300202400202001001标段名称: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勘察服务
招标人: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电子评标中标人: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60%中标工期:在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准时提交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项目经理/总监:
合同公示日期:2025-02-14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2025-13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勘察服务合同.pdf2025-02-14 15:50:31
{{附件转换内容}}建设工程合同 (一)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项目工程勘察服务
工程地点:
兰坪县
合同编号:
(由承接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
发包人:
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接人:_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5年2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
兰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接人:
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承接人承担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
造项目工程勘察服务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
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承接
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工程勘察服务
1.2工程建设地点:
兰坪县城区
1.3工程规模、特征:_1.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DN110~DN200
燃气管道共计18.50km及阀门井、智能燃气表、泄漏报警、压力检测等附
属设施。2.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DN150~DN500给水管道24.70km
及阀门井、消火栓、智能水表等附属设施。3.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更新
改造DN400~DN1000排水管道63.28km及检查井、沉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
施。本项目总投资18677.90万元。其中,建安费15321.06万元,其它
费1658.85万元,预备费1697.99万元。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2025年月日
1.5工作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目的在于查明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
化更新改造项目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工程地质分析评价,提
供设计所需的基本物理力学参数和地质依据,严格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
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等相关规范。
1.6承接方式:
公开招标
1.7预计工作量:_根据工程勘察规范,该项目预计布置勘察钻孔738
个,孔深8m-12m,场地类别判定钻孔2个,孔深50m,预估勘察工作量7480m,
相关岩土实验根据规范进行,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1.8乙方投入负责人员:
项目负责人:高伏芳/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编号:AY175300378)/水
工环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Y120225051410010039);
技术负责人:黄飞虎/水工环副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Y1202240514
10430219)。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承接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
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立项批复,以及用地(附红线
范围坐标)、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
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
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
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三条:承接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1勘察工作提交报告需满足设计要求。
3.2承接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肆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
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2025_年_2_月_12_日开工,_2025
年_3_月_27_日提交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承接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
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承接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
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
承接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结算金额:_按实际完成勘察工程量,根据《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基本收费下浮40%计价结算。
4.2.2本工程合同价(含税)暂定:1395144.00元(大写:壹佰叁拾 玖万伍任壹佰肆拾肆元整),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接人支付
暂定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计418543.2元(本合同履行后,预付
款抵作勘察费);待勘察方提交合格成果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
一次付清剩余工程款(最终结算金额以经双方认定工作量确定)。
4.2.3每次付款前,勘察人必须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
普通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或顺延支付当前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发包人、承接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承接人明确勘察任务及
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
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
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接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
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承接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
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
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
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
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
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未经发包人同意或经发包人告知后勘 察人及其工作人员擅自进入毒害现场的,一切责任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承接人提出的
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
现场,派人与承接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
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承接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接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
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
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接人支
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承接人的投标书、工作方案、报告书、文件、资
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接人
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
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接人
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承接人责任
5.2.1承接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
及技术要求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任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
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承接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承接人应负
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承接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
托其他单位时,承接人应承担全部费用;或因服务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工程事故时,承接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外,
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
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
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
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承接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
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由承包人
自行负责。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接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承接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未能按时提供设
计方案、规划、立项批复等资料而造成停、窝工、报告不能评审或来回进
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承接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
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承接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承接人原因造成所有服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
术要求时,其返工费用由承接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
时,承接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已进行勘察工作的,按
照实际工作量向承接人支付服务费用,若报告编制已经完成,则按100%
支付勘察费用。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用,每超过一日,应
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逾期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
的30%。
6.5由于承接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各项成果资料,每
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用总额万分之五,扣减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
30%。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承接
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接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8.1承接人承诺对该项目成果资料负责,履行后期服务工作。
8.2承接人对发包人的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
专利技术等技术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承接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
院起诉,并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承接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接人
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承接人叁份。 发包人名称:
芸住房和城乡
承接人名称:

公司


建设

西程有限公司
(真
工研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舞
章)
5329002120891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话:13608822856
住所:

所:大理市宾川路73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理
龙山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24110301040005174 2025/1/22 09:25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通知书
通知书编号:乐达招字[2024]第064号
招标编号:GC533300202400202001001
中标人名称: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
你方于2025-01-14(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
更新改造项目工程勘察服务(项目名称)兰坪县城区南部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项目工程勘察服务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60%
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及《市政工
程勘察规范》(CJ56-2012)等现行规范要求,且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
案。标准
1.勘察服务期限:在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准时提交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及《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
6-2012)等现行规范要求,且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3.投标保价(下浮率):40%
4项目负责人:高伏芳:证书编号:AY175300378
招标人:(盖单位章
位章)
签字)
打印日期: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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