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运营、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

地区:广东 潮州市
类型
EPC
发布时间
2025-02-26
项目业主
潮州市潮安区安汇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9222.7905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9222.7905
第一名
(中标成交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9222.7905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404-445103-04-01-775044
投资项目名称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运营、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
招标项目名称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运营、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
标段(包)名称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运营、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
公示名称潮州市造纸厂综合改造项目运营、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5年2月25日
评标情况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广东省广轻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成)广州亚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227905.00元;综合得分:89.89分;第二中标候选人:(主)广州格雷德咨询有限公司(成)中筑(深圳)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安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880021.50元;综合得分:75.70分;第三中标候选人:(主)广州瑞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973181.00元;综合得分:75.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广东省广轻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成)广州亚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2227905.00元
质量承诺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任务等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质量标准:符合运营服务合同中考核的合格要求。工期(交货期)总工期为69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7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15个日历天;运营服务期为12年(含5年培育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郑仲信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2442019202003485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编号:A144058701;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244014608
业绩情况/
第二中标候选人(主)广州格雷德咨询有限公司(成)中筑(深圳)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安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2880021.50元
质量承诺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任务等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质量标准:符合运营服务合同中考核的合格要求。工期(交货期)总工期为69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7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15个日历天;运营服务期为12年(含5年培育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郑晓文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2442010201200049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编号:A244025330;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44186066
业绩情况/
第三中标候选人(主)广州瑞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2973181.00元
质量承诺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任务等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质量标准:符合运营服务合同中考核的合格要求。工期(交货期)总工期为69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7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15个日历天;运营服务期为12年(含5年培育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范蕊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2442023202320010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编号:A151013049;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244809160
业绩情况/
异议受理部门潮州市潮安区安汇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文里村亨利北路食品城A区5梯3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33277422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8-5811439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安北路中段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2月27日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3月3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注:本项目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安汇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2025年2月26日                           日期: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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